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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老啊、阿勇啊,紧来呷饭……”阿水婶使出狮吼神功,叫唤五百公尺外的两人。
“好,来呀啦!”阿水伯的嗓门也不遑多让,吼完后,转头招呼阿勇,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来,阿勇则是缓步在后头跟着,步伐大而稳,气势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书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逐渐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扑通、扑通乱跳,不像是害怕,更类似期待的奇异心情,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另一个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没见过他,却觉得他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非常眼熟。
他的头发像是被狗啃过,长短不齐,丑不拉叽的。脸上留有几天没刮的胡渣,只看出他有两道浓眉、单眼皮的双眼,其余长相则看不清。穿着破破旧旧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邋遢到不像样,但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和别扭,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是个王。
这个阿勇绝对不是一般的山林农夫,他不简单!
阿水婶没发现任书颖的不对劲,快手快脚地从提袋里拿出两个铁盒便当,小的给阿水伯,大的交给阿勇。
“都谢。”阿勇拿着便当,轻声道谢后,视若无睹地越过任书颖,找个阴凉处坐下,打开餐盒,大口吃着饭菜。
任书颖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随着阿勇移动,连她都没察觉自己的视线简直是黏在他身上。
“啊?这咧水姑娘啊是谁人?不曾看过捏。”阿水伯拿着便当,好奇地盯着任书颖猛看。
“找……对厚……”阿水婶后知后觉地转头询问。“输赢,你要找啊彼咧人叫啥咪名?”
“我要来找一个叫做蓝立雍啊人,利甘有昕过?”任书颖赶紧说出目的。
阿勇的手明虽地顿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速度进食,在场的三个人都没有发现他那一瞬间的迟疑。
“咽咧……”阿水伯想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拿着便当走过去坐在阿勇旁边,探头看到阿勇便当里的大鸡腿后,煞有其事地抱怨。
“阿勇,阿水婶对你比对我卡好捏。”嘴里抱怨,眼里却是充满笑意。
阿水伯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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