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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看看我,真忙。不过名字倒叫的顺了,我一舒心,就干了件让我后悔的事。下车搬那破自行车。
打开后备箱,将那辆不知哪个年代的破车搬了上去,奔驰配老自行车,别出心裁啊。
坐回车里的时候,人也湿透了,小家伙倒是挺有良心的,拿了刚刚那条给自己擦吉他的毛巾给我擦脸。这举动,真挺讨我喜欢的。
“去哪?”
“MidnightClub。就在前面左拐就到了。”
“你在club上班?”
“恩,那是我一老乡开的,环境可好了,文轩你也可以去坐坐。我可喜欢那里了。”
“缺钱,工资不够?”
“不是,不是,”小家伙摆摆手,“我喜欢弹吉他,我老乡店刚开张,还没有请乐队,我就自告奋勇了,呵呵。”又不好意思的摸鼻子了。
把他的手从鼻子上移下来。
“真的要塌了。”
“呵呵。”脸又红了。
容易害羞的孩子。
送他到了Midnight,下车时,小家伙扭扭捏捏的。
“您要不要来坐坐。”小声的问。
“好吧。”我爽快的回答。其实是很好奇小家伙弹吉他的水平。
停好车,和小家伙一起走进了这家Midnight酒吧。
小虽小,环境倒确实挺雅致的,没有乱七八糟的音乐,也没有乱七八糟的人。
可能还没到营业时间,酒吧人不是很多,三三两两的喝着酒,大部分都是有伴的。
“小宇,今天怎么这么晚啊。路上堵车了吗?”“有点,主要是下雨了。”
一个男人,不,是男孩,走上前,搭着小家伙的肩,关心的问。我仔细端详了下,跟小家伙不是一类人,头发染得乱七八糟,两只耳朵零零总总的挂了10几只耳钉,嘴上还叼根烟,痞痞的。我不禁皱了眉头。
或许感觉到了我的不快,小家伙马上给我们作了介绍。
“文轩,这是我老乡,程辰,别看他吊儿郎当的,人可好了。”
“我哪里吊儿郎当了。”痞子男跳了起来。
“还说没有。看看你那头毛。”小家伙跟我有同感。
“别闹,这是我同事,路文轩。”
我礼貌的伸出手,那家伙虽然还在审视我,倒也伸了手,我们也算认识了。
小家伙把我带到了一个比较隐蔽安静的位置,帮我喊了啤酒,就开始准备登台了。
“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刘德华的‘练习’,以此来谢谢今天帮了我大忙的那位,谢谢。”
灯光暗了下来,熟悉的音调传来。这首歌我是听过的,但是我没法想象小家伙那清脆的嗓音能唱出刘德华的味道。不过他做到了,另一种感觉,却同样触人心弦。
如果留下多一秒钟
可以减少明天想你的痛
我会愿意放下所有
交换任何一丝丝可能的占有
幸福只剩一杯沙漏
眼睁睁看着一幕幕甜蜜
不会再有原来平凡无奇的拥有
到现在竟像是无助的奢求
我已开始练习
开始慢慢着急
着急这世界没有你
已经和眼泪说好不哭泣
但倒数计时的爱该怎么继续
我天天练习
天天都会熟悉
在没有你的城市里
试着删除每个两人世界里
那些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美好和回忆
爱是一万公顷的森林
迷了路的却是我和你
不是说好一起闯出去
怎能剩我一人回去
………《练习》刘德华
音乐结束好一会,才有人忽然想起来似的鼓掌。我却一直沉浸着,并有种预感,我会一直沉浸下去。小家伙唱完以后很久,我眼前还是会出现他唱歌时那种投入,那种悲伤,以及眼睛的专注。我有种感觉,我逃不掉了。
“文轩,文轩。”眼前闪过一只手。我回了神。
“为什么发呆?”他专注的看着我,我看着他,忽然间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很狗血,但是真的,好真实。整个大厅都是暗的,但是我就是能清楚的看见他的表情,他嘟嘴的可爱样子,就像舞台的灯光聚焦在他一个人身上一样。灿烂,夺目。我有种冲动,我想要他做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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