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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籍若侯、相国、当户官员等在内的两千余人,又活捉了单于的叔父,简直骁勇至极,风头无两,甚至盖过了他的舅父卫青。霍去病此次大胜而归,武帝必有重赏,不日便可跻身长安新贵。日后,人们再提起霍去病,便不会再说他的姨母是谁,他的舅父是谁,而只是他霍去病本人了。”
“兄长所言甚是。这霍去病尚未及弱冠之年,却能有此功勋,实在让我等既感钦佩,又觉汗颜。”
韩臻将这番议论听在耳中,心中也甚有感触。
他与霍去病年纪相仿,霍去病已是一战成名的少年英才,鲜衣怒马,恣肆飞扬,而他却只是个整日混迹市井的小喽啰,做些偷鸡摸狗的营生,荒唐度日。
他也想像霍去病这般,投身军中,不求建功立业,只求保家卫国。
可是,他这见不得光的身份却不允许。
他是遗腹子,也是私生子。
他是韩家的耻辱,也是韩家的秘密。
一旦他曝露在阳光下,必将会给韩家带来滔天大祸,灭顶之灾。
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像霍去病那样活的轰轰烈烈,他只有躲在角落里艳羡的份儿。
天之骄子们已经消失在了长街尽头,韩臻收回视线,正欲起身离开,忽闻一声暴喝:“就是他!那个脸上有胎记的!”
“那个脸上有胎记的”正是韩臻。
他的左脸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几乎占了大半张脸,丑陋至极,所以,“那个脸上有胎记的”几乎成了他的代名词。
韩臻转头一看,来人竟是上午被他偷了钱袋的那个胖子,身后跟了几个面目凶恶的高壮男子,一看就不是善类。
怪了,这胖子怎么知道是他偷了钱袋?又是怎么找到他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逃命最关紧。
可他们已将楼梯口堵了个水泄不通,连只老鼠都钻不过去,为今之计——
韩臻转头望向窗外,这里离地足有三丈高,跳下去应该摔不死吧?
眼瞅着几个壮汉已经扑了上来,韩臻再也不敢犹豫,翻身便从窗口跳了下去。
他在市井混迹多年,别的本事没有,逃命的本事倒还算拿得出手。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也只是崴了脚,并无太大妨碍。
回身冲着扒在窗口气急败坏的胖子做了个鬼脸,韩臻一瘸一拐的混进四散的人流里,一会儿便没了踪影。
☆、第115章 高冷将军爱上我…02
长安城中,八街九陌,其中以香室街最为繁华。
茶楼,饭庄,酒肆,戏院,歌舞坊,妓馆,应有尽有,是个寻欢作乐的逍遥所在,故而达官显贵、名流公子云集。
韩臻便也常常在香室街晃荡,再顺手从这些长安城的大老爷身上捞些油水。
韩臻白日里干了一票大的,本来计划着休息几天,可没想到从醉仙居逃走时,不小心把那钱袋给弄丢了,又崴了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赶巧,他时常接济的一个小弟又生了病,急需用钱抓药,韩臻只得在晚上又来到了香室街。
今夜的香室街似乎比平日更热闹些,灯火辉煌,摩肩擦踵。
韩臻得了几次手,正准备收工,忽见前方缓步行着一位锦衣公子,只从背后看去已觉仪态不凡,便料定这是一头小肥羊。待靠近了些,只见那锦衣公子的腰间悬着一只流云佩,一看便价值不菲,遂拿定主意,把这流云佩弄到手后再回家。
韩臻快走几步,距那锦衣公子两三步远时才慢下来。
跟着走了一小段,又发现那锦衣公子步伐有些不稳,想来是喝了酒,韩臻心下暗喜,越发笃定此次是万无一失了,便碎步赶上他,迅速出手,结果——
“啊!痛痛痛!”韩臻惨叫出声,连声求饶道:“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我的手要断了,呜呜呜……”
那锦衣公子不费吹灰之力的钳制着他的手腕,冷笑道:“大胆小贼,竟然偷到小爷头上了,睁大你的双眼,瞧瞧小爷我是谁!”
韩臻疼得呲牙咧嘴,睁眼看去,赫然发现此刻正攥着他手腕的,竟是白日里引无数人围观的霍去病!
韩臻吓跪了,用剩下的那只手抱着霍去病的腿,哭天抢地道:“霍公子!是小的被猪油蒙了心,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霍公子你大人有大量,就放小的一马吧,小的再也不敢了。”
香室街上本就熙来攘往,他这一哭闹,登时引来了不少注目,有人一眼就认出了霍去病,随口一嚷,又招来许多围观的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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