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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少p啊!”
林非回答道:“照片上的人是李安娜!而且。。。。。。你看这里!”
林非指了指照片上面一群围着李安娜施暴的裸*体男人,说道:“或许不是你想的那样!这照片上面的内容而是李安娜再被一群男人轮*奸!”
还记不记得那晚,李安娜找安康求助的事情!现在想来,两人似乎都有些猜到那时候李安娜找安康求助的到底是什么事情?竟然让安康不肯支援!现在想来。。。。。。呵呵!换做别人,恐怕也一样吧!
“那么这张照片岂不是可以证明安康是清白的嘛?”刘洋说道。
“还不足以证明,我们需要更确切的证据!”林非说道:“但却给了我另外一个提示!”
什么提示?
。。。。。。
抛开安康的问题不说,单单是照片的问题,林非说道:“现在问题就是这张照片怎么会出现在我门口。难道是有人放在这里的?”
刘洋回答道:“如果是有人放在你门口,那就是故意要给你看的!”
林非问道:“给我看?给我看的原因是什么呢?”
。。。。。。
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林非拍着自己的脑袋,看着手中的照片,仔细的想着,想着。。。。。。
“相片。。。。。。胶卷。。。。。。照相机。。。。。。?”
林非瞳孔忽然放大,惊声说道:“照相机!”
刘洋看着了林非:“怎么突然提到照相机?”
你还记得不记得,照相杀人事件里面的照相机?
刘洋想了想:“是那个没有胶卷的照相机!”
“没错!照相杀人事件一直都没有进展就是因为照相机里面少了至关重要的胶卷!”林非略显激动的回答。
刘洋依旧是不解:“可是没理由能把高升的事情和照相杀人事件联系在一起啊!”
“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他好意提醒道。
林非说道:“既然这人把相片和胶卷放到这里,目的就是让我们发现!定然是在提醒什么?”
“提醒这三个案子其实有联系?”
“没错!”
第七十七章已知信息!!!
第七十七章
已知信息!!!
案件一:
李安娜死亡案!
与今日发生的一起女子死亡案,嫌疑犯安康(目前依旧在逃中)。
案件疑点现场仅发现安康和死者李安娜的指纹,成为了证明只有安康在场目睹李安娜死亡的重要线索。但是在杯子中发现了安眠药的成分,可以另作假设为两者中有一人,或者两人都中了安眠药!如果这个结果成立,就代表安康并非凶手,凶手是另有其人!但仅凭杯子中有安眠药不足以证明安康不是凶手!(另外,被下了安眠药的杯子上仅仅只有安康的杯子,那么现场的情形是安康中了安眠药的很可能只有安康一个人)。
最后,如果凶手是另一个人的猜测成立!
那么成立的理由恐怕就是得从那个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女孩说起!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女孩的死亡并非意外。毕竟会用棺上棺这种机关来伏击动机关的人,会是巧合嘛?自然是不会。。。。。。。
如果小女孩的死亡不是巧合,那么方向就应该放到了那个被小女孩说做来回出现在李安娜家附近的陌生男人身上!而且这人还在小女孩家外的排水道管上面还发现了陌生人的指纹。(另补充,这指纹很可能是东区分局某个人的指纹!)
案件二:
照相杀人事件!
伴随着李安娜死亡事件发生后不久,城南市发生的连环死人事情。死者都具有同一个现象,那就是死者身上没有一点伤痕,但是却因为失血过多而死!经过多方面的见证后,凶手是采用了一种直接将人体内鲜血吸走的手段达到了害死死者的地步!
疑点一,三个人好没有联系。但却会死在同一个方式下面,那么找到三人的联系是重中之重!
疑点二,三名死者在案发现场被发现的时候都是全身衣服被扒光,裸露而死。这寓意着什么?让三个人都光着身子死去,这不是很奇怪嘛?
疑点三,三名死者死亡的现场都会出现一个没有胶卷的照相机。如果猜得没错,照相机很可能根本就没有胶卷,只是一种摆设;就算是有胶卷也恐怕在死者死亡后,被凶手拿走了。那么现在奇怪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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