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Chapter 37 闻是……(第2/2 页)
这种马聪明伶俐,并且大腿肌肉粗壮,独具特色。虽然没有草原马那么大的骨架,但也足够美观。
张闻亭选的是一匹白灰色渐变的利皮扎马,颜值特别高的高级骑术马种。他甚至都没有试骑,只是站在马厩边拿起一小捆干草,那匹漂亮的马儿就走过来温柔地轻轻蹭着他的脸颊。
他好像天生就招动物喜欢。
李诗筝初中休学之后,去内蒙玩过小半年,天天就琢磨着怎么骑马和怎么烤出美味的羊排,所以她选马还算懂行,不紧不慢地选了一圈之后,还是停在那匹桀骜不驯的黑蒙古马面前。
挪亚连忙上前劝道:“诗筝,你可别选这马,它性子烈得很,你要小心别被它伤到了。”
话音未落,李诗筝早抓起了缰绳,左脚就踩着他之前还未卸下的综合马鞍的蹬带,一个转身骑上马背,随后立刻挺直起身子握紧缰绳。
那马儿浑身紧绷,李诗筝不甘示弱地拉扯着缰绳,这讲究一个力度的逼迫,不能太紧逼也不能太放松,她双腿微微夹紧在马身上,谨防这个暴烈的家伙猛的冲刺或者一甩脖子撂倒她。
李诗筝慢慢地试骑。标准的两点式。
这个过程是一场小小的拉锯战,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那马儿在她的身下时快时慢,快的时候她一下子收缰绳,下颚线和马的大腿肌肉一样绷的紧紧的,慢下的时候又轻抚它的后颈。
头发束得高,一身飒爽的莫兰迪色调的橄榄绿风衣,衣摆铺在墨黑的马背上,像是马的铠甲。
张闻亭突然想到她说得那句“我其实没有固定的穿衣风格”,又觉得岂止是穿衣风格,她整个人都没有固定的风格,时而风平浪静时而风起云涌,必要的时候还能——烈火烹油狂风骤雨。
他现在还发红的脸颊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么一个莫测的人居然觉得他有趣。
何其荣幸,何能何德。
张闻亭心想。
————
蒙古黑马在她手上变得乖顺。李诗筝不紧不慢地拉扯缰绳,重心稳定得像是一种天赋。所有马儿都会喜欢这样的骑手,被她的脚跟轻轻磕着马腹,马儿只是收到提示却不是胁迫。
但却是毋庸置疑的掌控。
尤其是拉停的时候。李诗筝不是持续向后拉近缰绳,而是猛的收复后扯,水勒嗑在马嘴发出细碎声响,这样是非常霸道的逼停,即使马儿并不快跑,她也要让对方意识到她的权威。
李诗筝野驯花了一些时间,她有耐心。
挪亚一开始还抱着偷学的心态认真看了一会儿,但后来他发现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学会的技能,就拽着自己那匹夸特马撒丫子玩去了。
汤匀的德保矮马轻轻叫了一声,想也不想地跟了上去,它叫的也很可爱,汤匀只好微笑着纵容这浑身上下写满“我超可爱”的家伙,不拉紧缰绳,而是任由它跟在挪亚后面轻快地跑着。
两人一下子跑远了。
李诗筝不急不躁,又牵着黑马磨合了一圈。张闻亭的利皮扎马在他身下很乖顺,有些不太能理解李诗筝和黑马之间的拉扯,它静静踱步,浅银灰色的宝石眼睛眨了眨,似乎是有些疑惑为什么主人还不让它快点儿撒丫子跑起来。
过了一会儿,李诗筝终于开始御马慢跑,张闻亭骑着马儿走在她旁边,声音很淡。
“聊聊?”
李诗筝的身体跟着马背颠簸,幅度很小,头顶束着的头发垂落到后背,像是黑色的马鞭。她轻轻侧过头,目光不看张闻亭,而是看着不远处撒丫子跑的挪亚和汤匀的马儿们。
意思是”你说“。
“我......我一开始不知道你记得,所以才装作不认识你了。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以前的人生了,在蓝河呆久了,人会觉得自己脱离了以前的岁月,更何况事实就是这样的,因为蓝河的规则,除了你这个特例,现实里没有人会记得‘张闻亭’这个人。”
“我知道。”李诗筝点头,“你离开之后,我试着找过你,并且我见到了你,在四年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