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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坐着,他害怕。
曾杰象牵一条狗一样牵着的画面让他恶心,可是,他确实喜欢曾杰把那项圈扣在他脖子上,轻轻对他说:“我要拴住你,凌晨,做我的狗吧,别离开我。”他喜欢听曾杰说:“你是我的。”他也希望能象一只宠物一样偎依在曾杰身体,如果曾杰工作,他渴望坐在曾杰身畔,伏在曾杰膝上,静静地等。
他属于曾杰,也就意味着曾杰属于他。
可是他早已明白曾杰是什么人,曾杰喜欢什么,喜欢到什么程度他不知道,是轻微的助兴还是需血淋淋才能勃起?曾杰喜欢给他侮辱,比如给他一件女子的衣服,比如给他一个狗项圈,他倒底是恋物还是喜欢施加这种侮辱?他的控制要到什么地步才能让他满足?
曾杰轻轻举起手里的绳子:“凌晨,决定权在你,不是我决定要施加什么给你,而是你肯接受什么。如果我不让你绑,你是不能绑上我的,对不对?如果你不允许我鞭打,我是不能虐待你的,这是一个法制国家,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会计。”
凌晨再一次再一次惊骇地发现,是的,他知道,他怕的竟不是曾杰,而是他自己。
凌晨问自己,我会让整件事去到什么地步?
凌晨害怕,他不知道他会去到哪里!他发现他爱曾杰比他想象的要深,如果曾杰要求:“让我鞭打你。”如果曾杰一再恳求,他可能不会拒绝。忍受一点疼痛,满足爱人的欲望。凌晨握紧双手,然后呢?
这具身体是否会接受再一次的调教,彻底地成为一个变态。
凌晨发抖,他被自己的身体背叛了一次又一次,他绝不会让这具身躯去试试吸毒的滋味是不是象传说中的那么好。他不敢,他怕再一次遭遇背叛。
半晌,凌晨说:“曾杰,放过我。”
曾杰说:“我知道你恨我,我千方百计留下你。凌晨,我爱你胜过自己的生命,如果此时楼塌下来,我会毫不迟疑趴在你身上,可是我不能放你走,我只是一个人,我看待你比生命更重要,我怎么能放你走。我也不相信分手会是解脱,凌晨。我不能放手,我爱你,我不会放手,如果你一定要走,我当然不会强迫你,可是我不会放弃,求你留在我身边,你所爱的,我都给你,你不爱的,我们不会做。”
你听,爱人的话比音乐更好听,比迷药更醉人。如果肯坐下来,等着堕落与腐烂,会得到短暂的快乐与幸福,如果站起来走开,会得到一生的心痛,如何选择?可是,看着自身腐烂,也是一件相当痛苦与恶心的事。
凌晨问曾杰:“你喜欢疼痛吗?”
曾杰沉默一会儿:“不是,不完全是疼痛本身。”如果削苹果割破了手,他是不会喜欢的,他所喜欢的,是由某一个他喜欢的人施予的,适度的在他能承受范围的,屈辱感比疼痛更重的鞭笞,当然,适度的疼痛就象川菜里的辣椒,是必要的。
凌晨问:“你是不会喜欢那种会对你产生严重伤害的,只是为了折磨你而进行的鞭打的,是不是?如果疼痛超出了你能忍受的限度,你是否会对这种嗜好产生恐惧?”
曾杰沉默,半晌道:“我不愿意。”
我不愿意接受那种折磨,我也不愿意放弃这种嗜好。
凌晨的一只手轻轻抚摸那只黑白相间的鞭子,如果——曾杰会不会从此放弃这个可怕可笑变态的性幻想呢?
那个男人在他鞭子底下翻滚挣扎的幻想,与手指接触鞭子的质量,凌晨忽然间觉得全身发软,那是——那是什么?
曾杰看到,凌晨自己也发觉,他竟然勃起了。
凌晨烫伤了一般地缩回手,他涨红了脸。
曾杰咽一下唾沫,没敢出声,他也为凌晨的设想而性致勃勃了。
凌晨的意思是:“如果我用鞭子抽你,到你不能忍受的地步,你是否会从此对这种事产生恐惧与厌恶心理,然后变成一个正常人呢?”可是这个设想居然让他们两个都很兴奋。
凌晨惊呆了,原来他与那个男人并无不同,如果他不控制自己,他就会变成曾杰一样的人。如果只是想,那还不算变态吧?人人都可以幻想同几个女人做爱,可是只有真的做了,才是变态。凌晨站起身来,可是他的手心滚烫,喉咙干涩,留下来,留下来,他脸涨得更红,头上细细地渗出一层汗来,凌晨问:“我怎么了?”
掌心奇痒入骨,忽然之间,皮肤的饥渴全部回来,而且全部滚热滚热从外到里地火热地烧着凌晨。
是去是留?
曾杰直起身子:“不,凌晨,不!别走,我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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