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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太大意,其实事发当天,以放掉黎默为条件,或者从男人那里取了黎默残留的精液,去验DNA不就水落石出?可惜自己怒火攻心,太过意气用事。
有钱有势,毕竟做什麽事都通行无阻,就算只是豪门的二少爷而已,乔拓这个唯一的朋友,最近也发挥起不少作用。听他所求,把黎默所有讯息,都找人调查了出来。只是乔拓也怀疑背後有强人从中作梗,除了知道黎默的妈妈,是个陪酒的妓女,再找不到他任何生父的资料。
妓女……比渔民更低贱的出身。
卓轩痛苦地按住了额角。很多时候,直觉不会骗人。
还有三天,他不希望於荣光提前动手。如果对方还想动手。这些天的平静太不同寻常,感觉自己是一只被人看好的猎物,也许随时都有中枪的危险。
他不安的给於夕媛手机留言:“夕媛,请再给我几天时间。”
於夕媛干净利落地回了他:“OK”,这样的爽快,倒让人怀疑。
他一抬头,大门缓缓打开,面色苍白的男人,哆嗦著从里面走了出来。
“大叔,你还好吧?”卓轩迎上去,扶住他。
男人茫然看他一眼,腿脚打颤,全身像虚脱了一般。“没事,我没事。”想笑,嘴角却牵扯不动,僵在了那里。
他们沿著晌午的绿荫大道往前走,出租车始终不见踪影。
汗水打湿了男人的衬衣,令他胸口受伤的地方又疼痛起来,可他仍强忍著,抬头去看身边的青年。
“怎麽?黎默不愿意讲?”卓轩努力保持平静,眼皮一跳一跳的。
“他小时候的事,都不记得了。只知道,确实有个弟弟,1岁那年,被在夜总会做小姐的妈妈……”男人偷看一眼他的脸色,努力想著措词,“放在火车站的洗手间……忘记……”
“是养不起,又嫌烦,所以丢掉了吧?”
“卓……轩?”男人停下脚步。
“用这种可怜的眼光,看著我干什麽?”卓轩禁不住冷笑,“反正这个被丢掉的小孩,又不是我。”
男人吱吱唔唔,为难地开口:“他说,他弟弟……大腿内侧有一颗不小的红痣。”
“那也不能证明什麽!”卓轩轻蔑道。
男人咬住唇,试探地反握住他的手:“他说的位置,跟你很吻合。”
“你是在侮辱我吗?!”卓轩猛地转头,被说中事实而失控,暴躁地推开了男人。
力气太大,男人踉跄两步,竟然一跤跌在了地上。
卓轩居高临下怒瞪著他,犹豫著想要伸手,又一言不发,寒著脸大步往前走了。男人拖著腿,很快跟了上来,捂住胸口默默陪他走著。
然而,毕竟旧伤未愈,又上了年纪,走著走著,就落下很大一段距离。
“卓轩……”男人这样叫他。
卓轩不理他,继续地走。
眼看就走到转角处了,前面是热闹的街市,车辆来来往往。
卓轩突然收住步子,转身又往回走。
“蠢死了!林卓轩这麽恶劣,杨碧文应该远远推开他,然後对自己说,‘这个人太烂了!再不要喜欢他了!’”他一把拽过男人的手,赌气地说。
男人捂住胸口,大口大口喘气,眉眼弯弯,不好意思地笑了,分辩:“才没有……你很好。”
“喂!”哪有这种蠢人!林卓轩踢了脚旁边的电线杆,恶狠狠又不屑地嘀咕,“说我好也没用,你这麽蠢的人,我才不会喜欢!”
“说谎。”
男人小小声的。
“笨蛋!”
嘴里骂著男人笨蛋,却当街弯下身去看对方腿有没有跌伤的林卓轩,也感觉自己,实在矛盾又分裂的可以。
* * *
“你看,又多了道新伤口。” 始作俑者完全忘了自己才是令男人受伤的罪魁祸首,手拿沾了酒精的棉签,故意重重按在男人膝盖的新伤口上,“真笨!”
“呃──!”男人痛得倒抽一口气。“是我太不小心。”
卓轩面无表情地收好简易药箱,冷哼:“知道就好。”
然後两个人坐在桌前,吃买来的外卖,吃著吃著,卓轩突然踢了男人一脚。并不重,还是吓了对方一跳。
男人茫然地抬眼,看著他。
“想踢就踢了。”他把饭勺咬在嘴里,恶作剧般,皱眉又踢了男人一下。
“那个……可以吃完饭再踢吗?”男人愣了一会,傻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