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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管是垄断还是强势,新阶段中国广告领域需要的是龙头企业,需要强势媒体应对后WTO时代的“狼来了”,更何况分众只是强势,还不是垄断。
分众是垄断?还是强势?
2006年1月9日将成为户外广告行业的一个纪念日,分众传媒和聚众传媒涉资亿美元的合并当天在沪宣布。
在双方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分众传媒董事会主席江南春表示,分众聚众合并将带来“三大变化”——避免了不必要的竞争,形成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以及为广告主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江南春说:“我觉得两家企业整合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我们两家的合并,避免了不必要的竞争,比如我们在楼宇方面的竞争、对稀缺资源的占据,我们以前在楼宇方面竞争非常激烈,这也形成了在楼宇中非理性成本的上升,这次的合并也会使这种成本下降。另外也会有价格战的因素,导致出现不合理的价格,此后,我们将会形成规范有序的环境。第三,我觉得分众和聚众的这次整合,使得我们大家都有更多的时间,不会放在竞争上面,而是思考为广告主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虞锋则言:“两家整合将规范市场环境。”
分众、聚众的整合带来的“三大变化”与市场环境的规范对于分众未来的发展势必更加有利。有句话说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结。”分众与聚众这对冤家,从此终于可以和气生财了。
但业内人士仿佛更关注分众与聚众的并购是否会形成垄断?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反垄断法的前提下,如何预防这种垄断现象有可能带来的危害?
分众传媒作为中国最大的户外视频广告运营商,在其合并聚众之前,商业楼宇联播网就已经覆盖全国52个城市、近23 000个液晶屏,日覆盖数千万中高收入人群。CTR最新调研报告显示,分众传媒占据户外视频广告市场70%以上的份额。而2005年7月的纳市上市更显其强势。而聚众传媒是一家综合性媒体集团,拥有覆盖全国的楼宇视频媒体,已经覆盖全国45个城市、25 000栋楼宇,日覆盖人群近3 000万人次。分聚合并之后的分众传媒市场份额将达到江南春坦言的98%,完全具备了垄断资格。
国内的用户似乎被垄断吓怕了,立刻惊呼:“分众将涉嫌垄断户外楼宇电视广告市场。”王冉就表示:“分众已经在楼宇广告上形成垄断性的市场地位,对整个行业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没有竞争是不利于市场发展的,而对分众公司本身来说,如果垄断市场的时间过长,也将可能逐渐平庸。”
易观国际也分析认为,“即便是细分市场的垄断者,也终究是垄断者,楼宇广告市场本质上属于资源密集型的商业模式,没有任何技术壁垒。同时,在分众传媒相继收购框架媒介与聚众传媒之后,楼宇广告市场已经形成垄断的局面,这将有可能会进一步阻碍楼宇广告市场在技术层面的创新,将更不利于楼宇广告市场的发展。”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分众、聚众和投资者仅仅为了获得更多的短期利润而促成双方的合作,显然有些鼠目寸光。当市场由寡头竞争走向完全垄断后,深受制约的楼宇业主和广告主将会受到较大的钳制,从而很可能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影响市场容量的扩大。同时,在失去竞争后,双方在细分市场的开拓、业务宣传等方面,将会失去动力,将使得产业失去创新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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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时之需,打造强势媒体(2)
于是,在分众并购聚众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是否涉及行业垄断”,成为很多记者抛向江南春和虞锋的问题。
江南春说:“我们一般讲垄断是指对某一个产业,我想我们两家的合并,只是对楼宇电视形成了一个非常高的进入壁垒,但对中国的户外广告或者是中国的广告来说只是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不能说是形成了一个产业的垄断。即形成高壁垒,但未垄断产业。”
江南春据此认为:“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楼宇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新生媒体共存的今天,楼宇电视媒体等新生媒体的发展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还是很难的。而垄断一般是针对行业或产业而言,而且客户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而聚众传媒和分众传媒的合并虽然在楼宇电视广告中形成一定的市场效应,但广告主还有很多选择余地,因此,谈不上垄断。”
黄升民教授也认同江南春的观点,他表示:“两大公司合并不会造成楼宇广告市场的垄断。”黄升民教授一再强调:“楼宇广告作为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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