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页)
“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纵横 … 第二回 夜夜焚烧他名字的女人
剑之决断在于利。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要诀在于快。
剑之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与敌人。
这也是孙青霞的用剑之道。
朱厉月恨孙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入膏肓。
他说道:“谁替我杀了孙青霞,我就让他当应奉局之督运使,并赏他半座太真阁。”
应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捞的部门,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种奇花异石、珍宝巧物,献给皇帝,在转运过程中,大可广征役夫,极尽搜求,任凭劫取。
谁担了这个官职,谁就大富大贵。
至于“太真阁”,那是用来招待迎迓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规而侈后观,极致奢华,馆舍尤精,乃穷数万民役费七年建成。谁能拥有太真阁,如同坐拥一座城池。
这还不够,半年之后,朱厉月见派出去杀孙青霞的高手已前后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赐十万两黄金。”
──注意:是黄金,不是银子。
这时际,东南大局,虽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厉月却随手出得起这个价钱。
因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勔'注一'的弟弟。
以朱勔的势力,雄踞东南,极尽搜刮,独霸一方,坐拥巨富,江浙无比。朱厉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动辄广征役夫,募资数千,一时无俩。
何况,朱厉月出得起这奖赏,既是为子复仇,也是要保住性命。
他一直都认为孙青霞杀掉了自己儿子,也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对孙青霞下格杀令的丰赏厚赐,同时还来自其兄朱勔的默许与支持。
朱勔的看法也是一样:
孙青霞既杀得了他侄儿朱仙震,也必敢杀他胞弟朱厉月──杀得了朱厉月,便会轮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厉月追杀孙青霞,甚至赏赐的一半,都是归入他的账下。
可是没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厉月又公布了新的赏红:
“杀了无耻败类土匪强盗外号‘一直剑’的孙青霞,除原有赏赐外,再加赏黄金十二万两。”
如此,又多加了二万两。
但仍然无用。
没音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缉杀孙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众。
如是者,赏赐黄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万两。
可是孙青霞仍没死,倒是朱厉月的另一个儿子朱大长,也成了“一直剑”孙青霞的剑下亡魂。
甚至连朱勔家的大管家“天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