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沌》吗?大家都跑到格温普兰这儿来了。没精打采的人要来笑笑,忧郁的人要来笑笑,良心不安的人也要来笑笑。这种笑有时候仿佛传染病一样,无法阻止。假使说还有一种人不愿意避开的传染病的话,那就是快乐的传染病。不过这种成功无论如何也不会超出普通老百姓的范围。观众虽然很多,可都是平头小百姓。要看《被征服的混沌》只消花一个便士就行了。上流社会的人是不到只花一个铜于儿的地方来的。
于苏斯并不讨厌他这部作品,他是酝酿了很久才写出的。
“这是一个名叫莎士比亚的人的那一类作品,”他谦虚地说。
蒂的合作使格温普兰表演得更出色。她那洁白的脸蛋跟这个地只一比,简直连老天爷也要大吃一惊。观众望着蒂,暗自替她担心。她脸上那种不认识人、只认识天主的童贞女和修女的高贵的表情,简直无法形容。大家看见她是瞎子,可是却觉得她能看见。她似乎是立在神仙世界的大门口。身上闪耀着人间的和天上的光辉。她是到人间来工作的,不过她跟上天一样,是随着黎明的曙光工作的。她遇到一条七头妖蛇,也会把它变成一个灵魂。她好像一个万能的创造之神,对自己的创造又惊又喜。观众似乎能够从她脸上那种庄严惊奇的神气里看出来她的创造的欲望和她对自己的成绩的诧异。大家觉得她爱这个怪物。她知道他是个怪物吗?大概知道,因为她在摸着他的脸。也许不知道,因为她没有拒绝他。黑暗和光明在观众的脑海里溶成的阴影,慢慢地显出了无穷无尽的远景。神体怎样能跟躯壳合在一起?灵魂怎样能渗透到物质里去?阳光怎样能变成脐带?怎样能使一个破了相的人改变形象?残废的人怎样能变成神仙?所有这些似隐似现的奥妙,使格温普兰引起的痉挛性的笑声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不必往深处想(观众是不高兴往深处想来使自己疲劳的),他们也能够懂得他们所看见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些东西存在,因为这出奇怪的戏本身就是一个洞穿人心的作品。
至于蒂心里的感觉,那就不是人类的言语所能形容的了。她觉得她是立在一群人中间,可是她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群。她只不过听到一片嗡嗡的人声,如此而已。对她来说,一群人好比一阵风,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一代一代的人也不过跟一阵一阵的风一样,瞬息即逝。人类的过程不过是呼吸、希望、死亡。在这群人中间,蒂觉得自己是孤单单的一个人,好像站在悬崖上似的,不住地打寒战。在她像一个将要陷入不幸的无辜者一样,控告上苍,为了可能坠入深渊而心中愤懑,虽然外表保持宁静的神气,而内心里却为了自己的孤独惴惴不安的时候,她突然间找到了寄托。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突然找到了一根救命绳似的,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格温普兰有力的头上。多么快乐啊!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按住他蓬乱的头发。一摸到他那羊毛似的头发就产生了一种温柔的感觉。蒂好像在抚摸一头绵羊,其实她知道那是一头狮子。她整个的心溶化成不可思议的爱情。她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找到了救世主。而观众的想法却恰恰相反,观众认为被救的是格温普兰,救世主是蒂。“那有什么关系!”于苏斯想道,他对蒂的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蒂得到了安慰,感到高兴,崇拜着这个天使的时候,观众却相反,望着这个怪物,疯狂地忍受着这个普罗米修斯一样的可怕的笑脸。
真的爱情是永不凋谢的。赤诚的爱人也永远不会冷下来,炭火能够被灰烬埋起来,星星就不会这样了。这种美妙的感觉,蒂每天晚上都体会一次,在观众捧着肚子笑的时候,她心里感动得恨不得大哭一场。周围的人只不过很快乐,她呢,她却很幸福。
很显然,格温普兰突然出现的、使人诧异的笑容所引起的欢笑,不是于苏斯预期的效果。他喜欢的是微笑,而不是大笑,微笑才是欣赏文学作品的姿态。不过演出的成就给了他安慰。每天晚上,在计算一堆堆的便士折合多少先令,一堆堆的先令折合多少英镑的时候,他也因为这种不寻常的成就而心安理得。再说,他认为不管怎么说,观众笑完以后,《被征服的混沌》总多少有一些东西留在人们的心坎里。他也许没有完全错;这个作品总算在老百姓心里扎了根。事实是,这些平民百姓起先注意这条狼,这只熊,这个人,然后注意到音乐,被和谐控制住的咆哮,被黎明驱散的黑夜,随着歌声而来的光明,怀着焦躁不安的深厚同情,甚至可以说还带着一定的诚恳而又尊敬的心情,接受了《被征服的混沌》这个诗剧,接受了这个以精神战胜物质为主体、以人类的欢乐为结局的戏剧。
这就是老百姓能享受到的粗野的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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