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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天早上我还活着,我一定帮你处理这些事。”我对查尔斯说。当天的疲惫让我困惑不解。由于之前已经训练了很长时间,也很艰苦,所以我认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我料想到这次的行走没那么容易,但没想到第一天就累得筋疲力尽。6个小时的睡眠远远不够。我的腿还是僵硬酸痛。疼痛的脚、肩膀和后背都在告诉我,之前的训练并不充分。我甚至穿不上袜子和鞋,只好让查尔斯帮我穿,就像一个父亲在早上给孩子穿衣准备上学一样。早上8点30分,气温接近32℃。我开始从万宝路走到哈德逊(Hudson)。
虽然我心理已经准备行走了,但身体并没有响应—双腿如同假肢,双肩下垂,犹如背负着阿特拉斯(希腊神话里的擎天神,被宙斯降罪来用双肩支撑苍天)背负的重量;我双脚严重擦伤,伤口火烧火燎得疼,里面像有燃烧的液体在流动。我尽力想着每次只走10分钟—如果想到还有几十英里和十几个小时要走,我肯定会放弃。查尔斯似乎也持怀疑态度:“我也认为你做不到,你的脚糟透了。”也许他是对的。我体重298磅,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下,我能感觉到身上每一处脂肪都在燃烧。于是我决定去掉随身携带的一些物品。
我首先扔下装有32盎司(1盎司约等于28。35克)水的腰包和保护手背不被太阳灼伤的露指手套。我甚至把小手巾也抛进了车里。这些东西的重量加起来也不多,但每去掉一点儿都对我帮助很大。我感觉到了明显的变化,双腿一下子充满活力,也几乎没了疼痛,走起路来又充满弹力。查尔斯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我喜欢有人陪伴,但我们之间有时会有语言障碍。出发之前,我给他买了一些磁带,他一天13个小时都在听,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我希望他能进步,因为有人陪着说话感觉会很好。
他以前是助理护士,似乎比我还要了解我身体上的疾病。而且他观察力敏锐,不会让任何一处漏网——他很快就发现了我的糖尿病问题,并告诉我沉重而快速的步伐有可能使我中暑。在这样的高温下,路上开车经过的司机经常会注意到我的痛苦。一些司机会停下来给我送水、碳酸饮料、冰淇淋等零食。虽然我不需要这些食物,但是根本没办法拒绝这些陌生人的好意。脚上的水疱越来越严重。查尔斯在我那双旧运动鞋里割出4个2英寸(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长的裂缝,一只鞋上割两个——如果运动鞋制造商看到查尔斯这样,一定会不寒而栗的。
我的目标是一天40英里,但实际上第二天我走了48英里,那是因为路很曲折以及错误的计算。到下午4点时,我还有17英里要走。所以,我加快了步伐沿着110号公路穿过梅休因(Methuen),进入劳伦斯(Lawrence),然后又返回梅休因。一位女士停下来打招呼,从车窗递给我一瓶冰得结了霜的佳得乐。
第5章 水疱和我的行程路线(2)
“你真好。”我说。
看到“行走美国”的标语贴满车身,她问:“你的步行会在哪里结束?”
“加利福尼亚的大苏尔。”我回答道。
“注意安全,小心路上的疯子!”她边说边摇上车窗,然后开走了。尽管我在计划行程时尽量周全,但在规划从万宝路到哈福希尔(Haverhill)的路线时,还是出错了。该线路长50英里,不是40英里,而且走完这额外的10英里会要人命。
太阳终于要落山了,短短几分钟时间,空气一下子从灼热降到了寒冷。这时,我才走到劳伦斯,还有3个小时路程。终于走完了剩下的路程,我们驱车1英里上到125号公路,准备去“最佳西方”旅馆。虽已将近午夜,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查尔斯去了旅馆隔壁的一家廉价市场为我买了一个随身听,谢天谢地它整晚营业。
最后,我们住进了旅馆,然后跳进旅馆的游泳池里。当我那被太阳晒伤的皮肤刚接触到冰凉的水时,整个人因寒冷而颤栗了起来。游泳池旁边有一个小的热水浴缸,游泳之后泡个热水澡是缓解浑身酸痛的绝佳方法。
早上5点,查尔斯提议来一次晨泳,然后说服前台服务员允许我们提前使用游泳池。这次游泳确实有助于放松肌肉。当我回到房间时,查尔斯已经重新收拾好,整装待发。我迅速穿好衣服,检查了一下脚:上面满是水疱,尤其是脚趾下面。查尔斯尝试了一个新办法,他在我脚的前半部分涂上了一层厚厚的凡士林,然后把足弓到脚趾底下的区域整个儿包了起来。我穿上袜子,系紧运动鞋,发现走起路来,下面湿软湿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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