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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而又能相爱者,能有几人?
这样的事,竟能被我碰上,岂不是这一生最大的幸运?
第五十二章 朝会议
大朝会聚安都鸿儒、贤士、耆老、士人、学子、文武官员一千四百人。最让我高兴的是除去文人,这些耆老贤士大多都出身民间。他们比我这几年困居深宫,对外地民情无法深入了解,只能臆测的人更加的通晓百姓的实际困难,提出来的主张都是轻徭溥赋,与民休息
这样的想法一提出来,立即成了朝会的主流。虽然士、农、工、商几派的利益互有冲突,各自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做最大的争取,可有这样的主流思想,对我来说,实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平等民主自由的观念没到提出来的时机,但这时候借恢复生产的大义之名,禁止豪强士族借战乱落井下石,收流民为家怒。反对士族阀门家奴制,废除家奴血缘传袭的奴名,却得到了包括小部分士族在内的大部分人的支持。当然,为了安抚士族,这批“自由民”除了缴租以外,还是要每年为宗家服十五天徭役。
历经战乱,小部分士族失去了对家奴的人身控制力,不管他们是出于意识到家奴制对社会发展不利,还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平衡,所以支持废奴,这对新朝来说,都是一件极其有利的事。
挟着修编的新刑律来参加大朝会的城北司衙众官,借着废奴的势头,由雷律方起头,将他的“公法”观点提了出来,反对宗族“私法”。
中昆旧制,十分重视宗族对族人的管束。一家一姓的祖宗祠堂里供奉的“家法”,由族长与族中长者掌管,对族人的惩戒,从最细微的饿饭、跪牌位,到最重的处死。这种家法,对族人具有极强的人身约束力,不论对新朝的法律,还是对社会的发展,都是一种阻碍,必须废除。
雷律方借着废奴的机会提废除家法,真是用对了时机。
只是这提议也相当于在冲击旧朝宗族的根本,顿时引起轩然大波。这一场争论,却不是士庶之别,而是成了长幼之争。与会的年青人,不论是否出身阀门,都竭力赞同废除家法;与会的老人,却基本上都在反对废除家法。
老派胜在德高望重,青壮派却胜在人多势众;两方各执一端,争得热火朝天。
双方僵持不下,妥协的结果却是家法依然保持,但无权对族人进行财产与身体上的处罚,只能教化风俗,做道德谴责,有胆敢以家法代国法者,官府反坐治罪。这样一来,老派保持了他们的荣誉,青壮派却得了实惠。
大朝会的第一天,由贤士耆老提出的休养生息的政策无异议的通过,我的废奴思想搭了顺风船。
大朝会的第二天,雷律方的新刑律又搭了废奴制的顺风船,从废除家法入手,定下了“慎杀”的基调。“天道”“人道”二者合一,由嘉凛亲自主持,立“笞、杖、徒、流、死”五刑,废除残人肢体,辱人尊严的肉刑。
第三天,是由中昆五老提出来的官制改革。除去三省六部整改,中书省一正二副两相,扩建“长老会”;门下省也一正二副两相,整合旧制的御使台,除去督议院外,另设“纳言院”。六部则统由尚书省管理,亦是一正二副两相。
第四天,嘉凛亲自诏令,废除国库分内外两府的旧制。以免出现供奉皇室宗亲及官员挥霍的内府充盈,而调度军资、平衡国家经济状况的外府却亏空倒欠的情况。这个诏令一出,朝会里顿时欢呼声大作,有些官员虽有切肤之痛,却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时候跳出来阻拦?
大朝会的前面四天,或有争执,但都没到无法调合的地步,又有众人挡着,我基本没受到什么压力。可惜如意的日子过得太快,很快就到了我焦头烂额的时候。
第五天,我借着内外两府合为一库的机会。提出取消丁口钱,统计工商农户,丈量土地,工者以所得结余纳赋;商者以产业营运纳赋,从农者以田地纳赋。
前面两条,没人反对,后面这一条直指广占土地的地方豪强,占地越多,赋税越重。这地方豪强,百分之九十都是士族,以土地数量纳赋,简直就是在放他们的血,士族的反应顿时激烈起来。
支持者,大多都出身寒门,身无恒产或者田地不多。反对者,却是士族阀门的子弟。这样士族弟子,对于大朝会不分门第,以影响力及学识为标准,广邀天下俊杰参与论政,本来就心怀不满,此议触动他们的根本利益,岂能不反对到底?
因为士大夫的激烈反对,赋税制度眼看便只能沿用旧制,纵使朝廷减免,好处也会落到士族身上,百姓依然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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