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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插了一句:“你能吗?”
“如果你有史密斯那么聪明的话你就可以。”古比珀说。“这样,卡扬人设下圈套把菲浦斯引到了帐篷外面,并且把帐篷里的所有东西都翻出来了。当然,他们找到了那些毒豆。这下可好了。”
“他们——把他杀了?”
“不用多说,他们没有杀他。他们不敢,因为地方森林巡护官员的巡查太频繁了。没有杀他……他们只是把他赶出去了。脱了他的靴子和裤子,然后把装榔色豆的袋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马上滚开了。”
马瑟森打了个颤栗。大胡子从他酒杯上方望了过去,嘴里呼出的气在酒里面吹出了几个泡泡,眼中抑制着怒火。
这时我说:“当然,他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丛林,蚊虫,热病,毒蛇,饥饿……”见古比珀发笑,我又补充了一句:“史密斯弄到钻石了吗?”
“以极低的价钱买的。史密斯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马瑟森说:“一场危险的游戏。他可能是低估了菲浦斯这个家伙的运气。”
“什么?”
“要是走运的话,菲浦斯会碰到友好的村民。”
古比珀将林子里的酒喝干后仰天大笑一声。“独自一人,两手空空,除了晒干的毒豆之外也没什么吃的东西,他能斗得过丛林吗?别逗我了!”
“有一样东西叫正义,古比珀,”我说,“正义有时能赐予一个人坚持下去的力量。”
这一次他摇了摇头,皱起了眉头。“很可能是他吃了那些榔色豆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吧。不管怎么说,这样做都不失为明智的选择。一颗毒豆就够了。”
半晌无语。
大胡子说:“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想他应该把那些豆子储存起来了。”
“什么?为什么储存起来呢?”
“为了史密斯。”说着他站起来,走了。
那个家伙让我一看就起鸡皮疙瘩,所以我很高兴看到他走了。我把林中的酒喝完后看了看表,然后对马瑟森说:“喝好了吗?”我又对古比珀说:“很抱歉,我该走了,因为我还有点活儿要干——”然后,我瞪大了双眼盯着古比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好像不大对劲。他宽阔的脸庞面如土色,满头大汗。他像块木头一样定在那里,眼睛盯着大胡子离开时留在桌子上的一件东西。
是一个烟袋,旧的。我伸出手去拿这个烟袋,目光却落在了古比珀的酒杯上。
他的酒杯里面有个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酒。一颗棕黄色的小东西,只溶解了一半,形状像利马豆,贴在他的杯子底上。
打退堂鼓的人
作者:约翰…麦卡夫
现在那个男人离他要去的房子只有几英里了。而且当他到达时,天应该亮了。
他步履蹒跚地走在冬天晨霜满布的小径上,几乎察觉不到双脚的肿痛或者是偶尔袭过大脑的疼痛和眩晕。即便他察觉到了,他倒还颇喜欢脑子有些眩晕和麻木呢。这种状态有助于他产生幻觉,觉得自己是在空中行走,好像悬浮在霜冻的路和灰白的天空之间。
月亮大约在一个小时前就落下去了。他只能勉强辨认出头顶上大块的云彩,正在乱糟糟地、令人头晕作呕地翻卷着。肯定有风才会使得它们这样涌动。它们的边缘开始透出一丝肮脏的微红色,铁锈的颜色。
那个男人被叫做约翰…霍桑。但是现在,当他接近村庄和村外的那所房子的时候,他记起来他曾有过另外一个名字。他曾出生在那个村庄,在那儿上学,随后又在那所房子——考德庄园——里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是五年前的事了。
当考德庄园掠过他的脑海时,他不安地把手插进衣袋,脚步也停顿了一下。它还在。他的手指紧握了一下衣袋里的东西。放心地半嘘了口气,他又接着赶路了。
影影憧憧的树篱在他的两侧排开。有时它们会跑到路中间来,用刺绊住他。他疲惫地咒骂着刚挣脱出来,就发现路的另一侧也变了,他又被绊住了。如此两次三番之后,他意识到自己肯定在歪着走,就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随后他站起来,又一次蹒跚地前进了。
当他穿过村庄时,天色正好亮得让他足以看清自己的呼吸,喷出来在他周围形成一团气雾。星星点点的,有蜡烛或油灯的黄光从农舍的窗户中透出来。在教堂附近,出于流浪汉特有的本能,他发现了一片干面包和一个被丢弃的苹果核。他狠吞虎咽地嚼起来,又突然觉得恶心,就任由它们落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