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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价值的提议。假如居正能够给贞明一些应得的注意,再推动政治力量,作为他底后盾,也许可以根本解决北方底粮食问题。
第十章 第一次打击以后
万历三年辽东大捷,辽东巡抚张学颜还没有奏报的时候,巡按御史刘台底捷奏先到北京。从程序上说,这是一种手续的错误。然而不仅是错误,这是越权。巡按既可越权,巡抚便可卸责,对于封疆大事,当然发生不良的影响。从“综核名实”底立场看来,这是一个不能容许的错误。因此居正拟旨严加申斥。居正记得就在这一年,三边总督石茂华,曾因御史督战太急,鲁莽进兵,以致受到不小的挫败。自己还曾去信诰诫过;“今之时政,与先年异。公受分陕之寄,凡事当守便宜,谋定而后发,亦不必汲汲求解于群议也。”(书牍七《答陕西督抚石毅庵》)居正认定边疆督、抚,不应受御史底牵掣。
刘台也有刘台底看法。辽东巡按御史固然是御史,但是张学颜是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地方,也是御史。明代官制的演变,形成监察权高于一切的状态。地方长官文的有布政使司左布政,右布政;武的有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以及镇守冲要的总兵官:这是最初的官制,但是后来添了巡按以及巡抚和总督。巡按、督、抚虽然各有疆域,但是他们只是都察院的官,不是地方官。他们底官阶不一定高,但是地方官不能不受他们底节制,这是监察底权威。刘台看到同是代表监察权的中央官,为什么一个可以调度军队,一个连报捷都不可呢?所以他底捷奏还是发出去。
但是在法制上,巡按和巡抚究竟不同。英宗正统四年巡按御史出巡事宜有这样的规定,“总兵、镇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御侮,凡调度军马,区划边务,风宪官皆无得干预。”所以巡按不得过问军事,曾有明文的规定。辽东巡抚底全衔是“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因此调度军队,正是巡抚底职权。一切都有法制的依据。明代巡抚和巡按底职权最容易混淆,居正对于这一点,时时感觉到有纠正的必要。万历九年他说过:
窃谓抚、按职掌不同,政体亦异。振举纲维,察举奸弊,摘发幽隐,绳纠贪残,如疾风迅雷,一过而不留者,巡按之职也。措处钱粮,调停赋役,整伤武备,抚安军民,如高山大河,奠润一方而无壅者,巡抚之职也。近来抚、按诸君,不思各举其职,每致混杂,下司观望,不知所守,以故实惠不流。至于直指使者,往往舍其本职,而侵越巡抚之事,违道以干誉,徇情以养交,此大谬也。(书牍十三《答苏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抚按职掌不同》)
居正认为封疆大吏,不应受到牵掣,在法制有成规,在事理有根据,不能不认为正确。假如我们想到万历四十七年,杨镐经略辽东,因为受到兵科给事中赵兴邦红旗督战的迫蹙,以致仓皇进兵,造成辽东空前大败的事实,我们更不能不承认居正底主张。
刘台经过这一次严旨申斥,充满怨愤,就在万历四年正月上疏弹劾居正。这是居正当国以来所受的第一次打击,也是他平生所受的最大的打击。原疏如次:
臣闻进言者皆望陛下以尧、舜,而不闻责辅臣以皋、夔。何者?陛下有纳谏之明,而辅臣无容言之量也。高皇帝鉴前代之失,不设丞相,事归部、院,势不相摄而职易称。文皇帝始置内阁,参预机务,其时官阶未峻,无专肆之萌。二百年来,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乃大学士张居正偃然以相自处,自高拱被逐,擅威福者三四年矣。谏官因事论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请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非开国元勋,生不公,死不王。成国公朱希忠,生非有奇功也,居正违祖训,赠以王爵。给事中陈吾德一言而外迁,郎中陈有年一争而斥去。臣恐公侯之家,布惠厚施,缘例陈乞,将无底极。租宗之法若是乎?
祖宗朝,用内阁、冢宰,必由廷推。今居正私荐用张四维、张瀚。四维在翰林,被论者数矣,其始去也,不任教习庶吉士也。四维之为人也,居正知之熟矣,知之而顾用之,夫亦以四维善机权,多凭借,自念亲老,旦暮不测,二、三年间谋起复,任四维其身后托乎!瀚生平无善状,巡抚陕西,赃贿狼藉,及骤列铨衡,唯诺若簿吏,官缺必请命。所援引者非楚人亲戚知识,则亲戚所援引也,非宦楚受恩私,则恩故之党助也。瀚惟日取四方小吏,权其贿赂,而其他则徒拥虚名。闻居正贻南京都御史赵锦书,“台谏无议及冢宰”:则居正之胁制在朝言官,又可知矣。祖宗之法如是乎?
祖宗朝,诏令不便,部臣犹告阁拟之不审。今得一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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