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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让读者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可以使每场冲突都趣味横生。这样,小说趣味就可以或是由危局,或是由聚合造成;当然,最好两者都有;因为小说趣味来自悬念,它既可以和整个小说人物在聚合中的即时目的后果有关,也可以和整个小说主要情境的后果相联系。不过,一般说来,你希望在小说主体部分引起的兴趣是持续注意的兴趣,或通常所说的“悬念”。
一旦离开小说主体,开始考虑被归为结尾的部分时,第三类型的趣味就出现了。在小说开端,你通过暗示将有冲突出现来激起读者的兴趣;这种趣味主要是好奇心的趣味。在小说主体部分,你通过使读者对冲突的最后结局始终心里没数,来保持在开端部分引起的好奇心;这种趣味是悬念的趣味。当好奇心得到满足,悬念结束时,剩下的任务就是使读者觉得,他读小说没有白费时间。你一定要使读者感到,从最后发生的事情来看,他的好奇心是有道理的,把小说读完是值得的。你要让他对故事结局感到满意,觉得你描述的这种结果,同他想象中应加给人物和背景的冲突的最后结果不谋而合。结尾并非一定要“皆大欢喜”;所需要的只是,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小说结尾的趣味是满足的趣味。
在获得这类趣味时,作家主要使用两种手法。其中之一,有欧?享利的范例。在给情节以巧妙而突如其来的转折方面,他身手不凡。事实上,正因为做得太好了,今天人们能记住他竟主要是由于这一点。当然,他的杰出之处却并不仅在于这一方面。他对现代人中的典型有着了不起的观察力。而在他没有描绘他们之前,他们还称不上是典型。尽管如此,人们如今引他为例证,却总是因为他精于运用使人出乎意料的手法。让主角面临的最初情境发生逆转,是为使读者对小说结局感到满意所经常使用的最受欢迎的手法。
通过使人感到意外,小说结尾获得了戏剧性。利菲尔丁(一般他被认为是英国小说的创始人之一)曾十分简洁地解释了这条关于趣味的规律,原话如下:“……我想,在这不多的限制之内,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如其所愿写一些奇妙的东西;不仅如此,只要不超出合理可信的范围,越能使读者感到出乎意外,就越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越能迷住读者。”
欧?亨利的小说《警察和赞美诗》就是这种出其不意的情境逆转的一个范例。那个想使自己被捕的流浪汉,只是在他改变了主意后,才被抓起来;在一般能使人进监狱的原因都没能奏效以后,他却因聆听教堂里的音乐而横遭逮捕。
另一种我尚未谈及的手法虽然极为有效,却没得到适当的运用。你已经见到,没有内在趣味的事件,通过与其它事件结合,能够获得合成的趣味。通过使之富有意义,也可以给事件以合成的趣味。一件本身平淡无奇而毫无意义的事情,可以因其意味深长和富于象征而变得有意义而引人注目。斯蒂尔在《地狱上冻的时候》这篇小说里,让一个女人把自己的手捅进碱水锅里,以此象征她承认了自己对丈夫的不忠。在《灯光信号》中,伯克让小说里的一个人物扯下了窗帘;这本是一个意义不大的行动,但由于它是向警察报告屋里藏有逃犯的信号,就变得事关紧要了。在《星期六晚班邮件》这篇小说开头,一位姑娘对继父开玩笑说,她能控制情感的骚动,如果她真的闹恋爱了,她就一定要给西里尔打个电报了。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对要他喝一杯的邀请回答说“谢谢你,我不喝酒”时,没什么更多的含义;可是,如果它是同酗酒行为做斗争的成果,那就有意思了。用来获得趣味的第十种手法,包括要具有象征性或有意义的行动这两方面。
你会十分感兴趣地发现,由于运用了上述种种手法,小说变得趣味横生。阅读别人的小说时,通过确定在哪一点上你因感到乏味而跳过不看,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通常你会发现,你去读两个人物之间冲突的场面,蛮有兴味;可是,如果场面结尾处没有预示情节里的一个危局,你的兴趣就会低落。照这个路子,你将亲眼看到,小说场面由于有所意味而变得趣味盎然。经过分析认识到这一点后,你的任务就是创造性地实现它。小说对你来说将不再是唾手可成的了。非同寻常的条件也许存在,但它自己不能构成故事情境。你的任务是选择或创造有重大意义的主要故事情境。你先要把它具体化为小说人物要去完成的某件事,或是小说人物要去决定的某件事。如果这样提出的叙述问题本身是平淡无味的,那就设法使许多问题要由它而定,使它对于小说人物来说是重要的;最好使它既重要,又非同寻常,并以此使它富有趣味。一旦抓住这一要点,前进道路就会豁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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