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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乌拉罕”和大宝小宝,她必须暂时屈服。
“你会后悔娶我的。”她咬牙切齿道。
“就算赔上我的性命,我也在所不惜。”他以这句话作为结论。
在唐崇旭的恐吓兼利诱下,她离开了“乌拉罕”。
那浑浑噩噩的第一天,她都不知道是怎么过的。
台北的空气让她窒息,宽敞豪华的唐宅让她几乎落荒而逃,当排列整齐的仆人称她“少奶奶”,她感到浑身不自在极了。
倒是孩子们,乐得像逛“大观园”。又有仆人照顾他们,以致他们根本忽略了灵恋脸上的悲戚。
他们快乐地喊唐崇旭“爸爸”,毫不别扭,仿佛早就当唐崇旭是爸爸了。
她孤零零地望著这一切变化,周遭的人事物陌生得令她手足无措。
当白色的婚纱礼服套在她身上时,她感觉一股沉重的压迫。
唐崇旭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而且本事不小,竟能摆平公家机关,果真将“乌拉罕”买下来过户给她。
“这是送你的结婚礼物。”他喜孜孜地递给她一纸契约。
那是“乌拉罕”的地契,为了取悦她,好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新娘。
“你真正拥有『乌拉罕』了,高兴吗?”
为了“乌拉罕”,她赔上女人一生的幸福,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五味杂陈的感受,让她紧紧把地契捏在手心。
他注意她的一举一动,这个为爱至死方休的少女很快就要属于他了,他心中有说不出的喜乐!
“可惜时间太匆促了,不然我一定会带你去法国挑选最棒的婚纱礼服。”唐崇旭疯狂迷恋灵恋,一心想给她最好的。
“不需要。”她不以为然道。“我的命就像『油麻菜籽』一样随遇而安,我早就认命了,所以根本不在意物质生活的好坏,反倒是环境越恶劣越有韧性,这点又跟地瓜的特性很相似。”
“地瓜?我小时候也常吃地瓜。”他竟还对她眉开眼笑,难道他听不懂她的暗示吗?“地瓜外皮那么不起眼,谁能想到里面却像金子般漂亮呢?”
她一时间会意不过来,还兀自纳闷富有的唐崇旭竟然曾常吃地瓜。
说来可悲,他即将成为她的丈夫,她对他的认识还是少得可怜,不过她也没有兴趣深入了解。
“不管如何,我是无法融入上流社会的。”她干脆言明。
“没有几个人是街著金汤匙出生的。”我也是,他在心底加了一句。“我不会勉强你,因为我就是喜欢你的朴实、纯洁和坚贞啊!”他突然低头轻轻给她一吻。
她吓得赶紧别过头,他则贼兮兮的偷笑。
“别害羞!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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