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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总是很容易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她想起那年大二的迎新晚会,她被怂恿上台,唱得也是范范的那些花儿。她很喜欢范范的声音,她唱的情歌总是让人很有感觉。储序伴奏,弹的钢琴,比起她这个半吊子,储序更像是专家。她对钢琴有一种执迷,却始终学不好。一首歌唱完,她能感觉到他温热的目光一直追随,喜欢上一个人的原因太过简单,因为他是会个弹钢琴的男生。
萧崇至是被沈齐风生拉硬拽来的,沈齐风找不到宋挽,只好来她的酒吧碰碰运气。他的目光一心寻找宋挽,萧崇至却被钢琴声吸引住了。他不太听流行音乐,分辨不出这是什么歌,远远地就看见苏午,坐在钢琴后面,挡着半张脸,神情安静而美好。
像是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深刻到听过一次就不会忘,干净纯粹。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苏午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终于还是哭了,还好光线很暗,没有任何人发现。她想起储序,想起他送的两支蓝色妖姬,想起他正大光明的把她揽在怀里,问她知不知道花语,她把脑袋埋在他怀里,摇摇头,她是真的不知道,她对花语没有研究。后来关晴还特地百度,她才知道花语,相遇是一种宿命。可是离开的宿命又算什么?
直到沈齐风激动地拉了拉他的手臂,他才回神。顺着沈齐风的目光望去,他看见宋挽,激动地站着鼓掌。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沈齐风已经朝人群中去了。
宋挽一个回头就看见来了沈齐风,条件反射般的,拉着苏午就向后门跑。
“你看到谁了,躲债啊!”
宋挽回头看了一眼,像是老鼠见了猫的眼神,“你帮我拦着,我不想看到他。”话刚说完,她就跑了,留下迷迷糊糊地苏午,搞不清楚状况。
沈齐风很快就跟了过来,被苏午拦截。
“你让开,我不打女人。”沈齐风眼看着宋挽从自己眼前溜走,阴沉着脸。
苏午不认识沈齐风,只是有些眼熟,却忘记在哪里见过,语气不善,“闲杂人等,她不见。”
“什么叫闲杂人等,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萧崇至正好跟了上来,连忙拉住他,担心他一生气真的做出些什么来。
“富二代?”苏午的语气轻飘飘的,有些不屑。
沈齐风的脸看上去更加阴沉了,要不是萧崇至拉着,可能早就动手了,怒气冲冲地说道,“你这话说的我怎么那么不爱听!”
“你是宋挽的朋友?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叫什么名字?”
“苏午。”其实苏午想说的,我也没见过你啊。
萧崇至并不是故意的,“苏武牧羊?”
“您文化水平可真高,真不是一般的富二代。”苏午骨子里就对传说中的富二代没什么好感,尤其是这种纨绔子弟。
“宋挽的朋友都这么嚣张跋扈吗?”
“人以群分嘛!”
沈齐风这次是被气的够呛,“行,我算是记住你了。”
“那我可真的要跟您说谢谢了,这世界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要被人记住还真不容易。”苏午平时并不是针锋相对的性格,只是宋挽让她拦人,既然宋挽让拦,这两人肯定是没有攻击性的,自然要更加嚣张些。
后来萧崇至这样解释苏午斤斤计较的“富二代”一词,甚至有些厚颜无耻,我是富三代,我爷爷那一代就已经发家了。苏午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对富二代那么耿耿于怀,可是就是说不出的反感,说偏见也好。宋挽却说她这是仇富心理需要看心理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车祸
罗大佑唱过,你曾经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王菲也唱过,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多少情歌告诉世上的人们,这世界上没有永远。
沈齐风后来从报纸上看到她跟一当红男模同游纽约的照片,被气炸了,萧崇至还不忘在一旁煽风点火。
“人家身材比你好,八块腹肌,你连一块都拿不出来吧。”萧崇至略带欣赏的眼光慢悠悠地浏览报道文字,不忘给沈齐风补了一刀。
腹肌是硬伤吗?他是生意人,连看美女的时间都没有,哪有时间练腹肌。既然没时间看美女,干吗费力练腹肌,给谁看!
“你不是去求婚了吗,怎么一回来就闹分手?”
“我怎么知道,我还想问呢!”
“看宋挽那态度,这次是认真的,她是铁了心要跟你分手。算了吧,你们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