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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是实话才更愧疚,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了解田小麦。她看上去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个女孩,而且大脑脑细胞也没有发育好似的,总是缺根筋,有时看她很快败下阵的样子觉得跟她玩这场游戏实在没有悬念,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才明白是他错了,她才是真正的大智弱愚,这场游戏,她分明以一个弱者的形象赢得满堂喝彩。
那个晚上,肖逸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田小麦的事一点一滴地告诉了李念。
她小时候很乖,从不给大人惹麻烦。
她小时候从来没有一只像样的洋娃娃,五岁那年,肖逸第一次见到她,带她去逛商场,她盯着一只梳着辫子,有着长长睫毛的大布娃娃看了半天,肖逸问她喜不喜欢,她点点头又摇摇头。肖逸说买给她时,她眼里闪过一丝惊慌,很坚决地摇头。不是没有想拥有的欲望,是从小妈妈就教她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该拥有的东西就别去奢望。
☆、第四十三章
她小时候很坚强,摔了跤爬起来从不哭闹。她读小学的时候;他有一次去L市;放学的时候守在她们学校门口,等了很久;学校基本上没有人了才走进学校;远远地看到她被两个男孩压在身体下面当马骑,他跑过去将男孩拉开;她那个时候没有哭,一直狠着劲,一脸的狠样,回家的路上;他问她为什么要和男孩打架,她不说也不哭,只是低着头走路。他威胁她说要告诉她妈妈,她流着眼泪哀求他不要告诉妈妈,她说妈妈每个晚上都哭,因为她总问妈妈爸爸的事,她说那两个男同学说她是没有爸爸的孩子,揪她辫子,她生气了才打他们的,她说妈妈会伤心的。直到他答应她,她才放心地检查身上的衣服有没有脏,拍掉背上的干草和泥土,在别人的店铺门口找到一个水笼头,小心地将手和脸洗干净。那年她七岁。
她六岁知道煮面条,做饭,洗衣,洗澡,洗头发,懂得自己照顾自己。妈妈要上班要养活她,兼了两份工,早上六点半出门,晚上八点才能回家,没有时间照顾她,所以这些她必须早早面对。
她喜欢吃冰淇淋,那也是她生活中的奢侈品,每次夏天肖逸去L市时总会带她去吃冰淇淋,再不开心的她一听到有冰淇淋吃就喜笑颜开。
她很单纯,没有多少城腑也是个不屑于耍心眼的的女生,却中规中矩,小心翼翼走自己该走的路,一步一个脚印。
肖逸说了很多,却不知道李念电话这边一次一次用手擦拭着眼泪,怕他听出异样,不敢大声吸气。他的心被一只无形的小手给揉碎了。
他仿佛看到小小的田小麦,背着双肩书包,肩膀一耸一耸在抽泣的样子。
田小麦,田小麦,你多傻啊你!
天快亮了。肖逸的故事也讲完了。
“肖叔,你知道麦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对吗?”
那边沉默了几秒,淡淡道:“我不知道。”
“那天我陪麦子去看她妈妈时,有一个男人也在那,他带了一束白玫瑰给麦子的妈妈,那个男人姓舒。”
那边迟疑了几秒,淡淡道:“哦——这个我不太清楚。”
九月的阳光过了上午九点慢慢变得炽热起来,李念在一声巨大而悠远的汽笛鸣音中醒
来,被从没有玻璃的窗户里透进来的阳光耀得眼睛一片生痛。
上午十点了,居然在这幢烂尾楼里睡着了,这是这么多天来,他扎扎实实睡了三个小时,而且没有做梦。
打了电话回公司,想请一天假,那边秘书支支吾吾似有难言之瘾,他明白公司的董事会对他意见颇多,这场胜卷在握的游戏,他偏偏输得一塌糊涂。他说他会给公司一个交待便挂了电话。
他已经没有力气去考虑公司的事,他必须在晚上十点之前找到田小麦。
人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他不想田小麦死掉。
那三个小时的睡眠让他精神和体力都恢复,除了找到田小麦,大脑没有任何指令。
于是在城东港口一个脏兮兮的早摊点随便吃了点早餐买了瓶矿泉水之后,继续寻找田小麦。
每看到一幢烂尾楼或刚建好无人居住的房子,总是信心百倍的爬上去,又满怀失望的下来。
其实也知道这样找希望渺茫,据他分皙对方显然是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不可能太为难田小麦,只是夜长梦多,她一个女孩……他知道自己不找也不会安下心来做任何事情,而且会更加胡思乱想,与其这样不如让自己殚精虑竭。
有时实在累得爬不动了就坐在地上喝口水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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