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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善;恶>善≈恶的话,难道这样的判断就没有错了吗?
在彼此做出让步的同时有一方肯定要越轨,跨前一小步或后退小半步,其实 善恶就是一种自私的现象。过程的给于往往被结果给否定了,这就是为什么说善与恶含有的褒义和贬义具有如此大的悬殊性一样,处在正负的两极,同合或相吸的现象往往不被认可。因为那样就失去了价值和评判依据性了,有点拿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性质在里面,其实是害怕面对,但矛盾往往就是这样突发和暴露的,揭疤现象虽然存在痛苦性但这个疤不除去还是会影响美观,虽然可能还会留下痕迹,但这是事实,在事实面前你最好不要过多解释,那样只会表明你更虚伪,难道善与恶的区别就不虚伪了吗?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有部分人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回避,始作俑者总想对成果持取荣誉感和成就感的,毕竟一个观点的诞生将会打破很多常规,并形成丰碑,况且现在在形式上来说基本已统一,就更加害怕推翻了。
是不是该用恐惧现象来解释他们对善恶的理解和自欺欺人?在青菜和豆腐中再发现一颗黑豆总是令人不愉快的,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他们是用善来定义还是用恶来表明,可能还是会用恶来断论吧!(我想是这样的)要不干脆让它模糊化或简洁化,虽然善恶已经达到个体和数量上的简约程度,我想还是再把它粗略下吧?那样对评判和接受的人可能更有好处?至少不会出现极端的反应,因为正面和负面的影响都很具体,打倒的将是一大片人,可能还包括自己。善——对自己好一点;恶——对自己狠一点;别扩大范围。那么善恶的影响力实际意义真的有这么大吗?肯定不会是这样的。
思考潜伏性
人思维细胞挤压、排序或死亡、代谢的过程统称思考状态,即这一状态静大于动的意识形态,属于思考范畴之内(内部活跃大于外部的频繁动作)。思考作为精神层面上的理解,他属于特殊现象,而他的产物却必须通过其他形式来表述或解释(语言、文字、动作行为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双方互动的平台,即有一种方式(语言、文字、动作行为等)双方是可以接受并理解的。思考的程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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