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在人间(三十)九尾狐和夏雨荷建议修改婚姻法(第2/6 页)
梧桐很镇定地对医生说:“我有很强的心里承受能力,我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罪都受过,多大的打击都无所谓,你就告诉我实话吧!”
医生看着眼前这个很年轻的女子,真的猜不透她有过怎么样的人生经历,怎么会这样一个亲人都没有,怎么会这样从她年轻的口中说出这样沧桑的话语,可是医生还是告诉了梧桐这个事实。
要是找不到匹配的脊髓的话,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就是她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间。
三十五岁!
三十五岁的人生应该是鲜亮的,可是对于梧桐来说,已经是夕阳西下了。
辛凡知道这个消息,主动要给梧桐捐献骨髓。
她的理由是梧桐给她交学费,是自己的恩人,恩人有难,一定要不惜一切舍身相救的。
结果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辛凡的骨髓竟然和梧桐的完全匹配。
在昏迷中,梧桐接受了手术。手术很成功,她得救了。因为找到了合适的骨髓配型。
当梧桐醒来的时候,医生对梧桐说:“你真是一个很幸运的人,能够及时找到骨髓配型。你得救了,很快就可以康复出院的。
九尾狐和夏雨荷说:“这个辛凡的举动,更要教育天下的父母,你们的孩子是你们生命的延续,在关键的时候能够救你们的性命,难道你们还不善待他们吗?还忍心抛弃他们吗?”
接下来就是梧桐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辛凡认作为干女儿,最后辛凡为梧桐养老送终,以母亲的身份埋葬了。
其实梧桐经过调查,早已经知道这个辛凡就是她当初生在厕所里面的孩子,但是她无法向辛凡解释这一切,只好让这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了。
梧桐死后,因为有弃婴之罪被关在地狱等着宣判。
这个时候吴思琪的师傅夏雨荷来到地府,向阎王说明了吴思琪下凡化作梧桐完成调查弃婴的经过,请求阎王批给吴思琪七天假,让她到人间完成修改婚姻法一事,阎王答应夏雨荷,给吴思琪批假七天。
阎王批准,让地府的总管给写下准假的假条。
总管年事已高,有些懒洋洋的样子,夏雨荷对总管说:“不如让我给你代笔吧!”
总管很高兴地把纸笔递给了夏雨荷。
吴思琪把起草的对于婚姻法的修改意见给夏雨荷看:
一、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单单表现在物质上,要在精神上给予孩子定期的心里安慰,及时做好思想疏导。
二、如果因为父母离婚,双方都忽视对孩子精神层面的关爱,孩子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导致孤独自闭的孩子,离婚的父母双方都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要加大对于父母离异孩子的关心和教育,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予特殊照顾。
夏雨荷看完吴思琪修改的新婚姻法的附加意见,觉得很满意:“交到有关部门审核去吧,执行起来也不是你的力量所能做到的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该返回天庭了,为师接你来了!”
吴思琪说:“可是地府不是批我七天假吗?我还能回天庭吗?”
夏雨荷笑着把请假条拿出来让吴思琪看,原来聪明的夏雨荷早已把阎王批的假条:七天假中的“七”改为“回”,这样假条就变成了:“地府批我回天假”,
吴思琪不由得佩服夏雨荷:“当过律师的人就是厉害,一个字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字可以让你上天,一个字也可以让你入地。难怪师父当初被人称为“夏不败”,您真的是很厉害啊!”
夏雨荷挽着吴思琪的手,师徒二人笑着向天空中飞去。。。
全剧终
作品人物介绍
一、七天假中人物介绍:
西门燕娘:
女一号,大明朝西门虎的女儿,在几百年前为李毅殉情上吊而死,到了地府,她不肯喝孟婆汤,也就是忘情水,为了不忘记她和李毅的爱情,燕娘的魂魄在地府飘荡几百年,在上一个轮回里面,投胎为李毅的同班同学,初恋情人,但是因为她贪心的父亲没有如愿,用剪刀刺破心脏魂归地府。
燕娘在地府又等了李毅三十年,然后用魂魄的方式和地府请假七天,到人间陪伴李毅三十年,之后回到地府,在地府李毅因为在人间吃了猴脑,犯下错误,被阎王惩罚读三十年的慈善经。于是燕娘又陪着李毅三十年,之后感动了阎王,给他们发放了通关跌文,重新和李毅一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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