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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还在医院,反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医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医院装饰成这样子?
后来大黄跑了进来,冲着他汪汪直叫唤,把他吓得够戗,可身子软绵绵的动弹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古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进来了……
紧接着,整个方府都沸腾起来,下人们交口传递着“少爷昏迷一个月居然醒过来了”的消息。顿时方府上下鸡飞狗跳,狼奔豕突。方铮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呢,一位美艳妇人急匆匆进屋,二话不说,抱着方铮便使劲儿的哭,哭得那叫一伤心呀。
妇人还没哭完呢,一位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众人都起身叫他老爷。这位老爷神情激动,一把扶住方铮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脸,还搬着他的脑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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