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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奇制胜,怎么能让你印象深刻。”
我看向他,再看我们两人的打扮,都是衣冠楚楚,再配这老街坊,旧布景,好比民国时代的旧京城巷,只差没有来一个破邦子,敲一下,喊一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他先往里面走,顺便告诉我:“来吧,既来之则安之,其实我们往往最容易疏忽的地方,却是最真实的地方。”
“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他笑:“我记得你从前最爱啃羊蹄,麻辣羊蹄,这里有一家回民开的餐馆,麻辣羊蹄最是正宗。”
啊,我顿时间开心了,一时间也把对他的怨恨和减肥的壮志抛到了九霄云外。
果然,拐进巷子,马上现出几间餐馆,外搭的凉篷,冒着热气的大锅,这里还真是回民餐馆一条街。
董忱和我在第二间餐馆外面的凉篷下坐下。
小地方,粗陋的甚至没有装修的店面,赤膊大干的师傅,甩的麻花样当空飞舞的拉面。说实在,我真的没想到,这么粗糙的外景还能蕴藏这么多的美食风味。
店主给我们放了一个小的甚至跌的表面参差不平的小铝壶,两个裂了纹的茶水杯子,意思是我们自己动手这就算招待了。
茶当然也不好,是那种五块钱一斤都嫌贵的茶叶渣子,而且还在热水里打滚了足足有八百回了,冲出来的水只见茶叶渣,没见茶叶色。
董忱端茶,他并不是喝茶,只是含一口,漱漱口,吐掉。
麻辣羊蹄的做法各地也有很多种,比方说山西的和四川的,就不是一样的做法,但我还是比较推崇回民的做法,把羊蹄煮透捞出再用清水洗净,然后放砂锅,加料酒和各种佐料,煨到七成烂时再捞出,去骨再加原汤熬制。然后再用油炒制大蒜和泡菜,做汁,淋麻油,洒葱花。
现在超市也有卖的成品真空包装的麻辣羊蹄,打开后里面肉冻和羊蹄连在一块,冷吃热吃都可以,但是呢,这种起锅时,热气腾腾的抓着啃的感觉,那又是另当别论。
大盘羊蹄端上来,香气扑鼻,肉香酥嫩,蹄筋鲜亮。莫说是吃,光是闻味道,已经让人馋涎欲滴。
我戴上一次性的薄手套,不顾风度的上手已经抓了一只放在手里,因为刚出锅,烫的我两手互颠,羊蹄在我的手里颠三倒四,我烫的赶紧呵手。
董忱说我:“慢一点。”
我由衷的说道:“虽然我是当地人,可是竟然不知道这里藏龙卧虎。”
而真的下嘴来啃,咬下来才感觉到,味道确实不错。
我现在也彻底消了气,真是吃人嘴短,所以吃着我也不忘感谢他:“董忱,谢谢你带我来这么别具特色的地方,吃这么有味道的东西。”
他哼一声:“你当我随便拉人就上街?毛豆,我是对你有意思,所以才一次次的约你。”
☆、21:你不是男人吧?
有的时候我觉得男人常常的不着调,会在戏谑中说一些有趣搞笑的话,所以对董忱的话我并不当真。
但是听他这样说,我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孔雀开屏的心理,人人都有。何况我已经二十四岁,大好的青春年龄我希望有人追我。但坦白说我并不当董忱的话是认真的。
我不自卑,可是我清楚自己的条件。
我向他笑笑,“董忱,谢谢你,你是少数几个知道我优点,缺点,长处,还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的人中的一员。”
他笑而不语。
我啃完了骨头,又忍不住说道:“小的时候我喜欢吃红烧肉,那种上了色,紫红晶莹的颜色一直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我又有些气馁,“结果因为爱吃红烧肉,把我自己吃的也象一块肉一样,蓬蓬勃勃了。”
他摇摇头:“红烧肉他们都喜欢用冰糖上色,我曾经有一次试过用黑糖上色,感觉也不错,在做的时候还可以少加一点豆腐乳,用水泡开,加在一起炖。”
我意外,“做红烧肉加豆腐乳?从来没听过。”
“改天做给你尝尝?”他又扬声,“老板,再来一个大盘羊肉水饺,一盘就够了,毛豆,咱俩吃一盘够不够?”
“够了。”
其实他吃的不多,我在海嚼时,他又问我:“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
他解释:“厨艺就是把你最好的情感融到食材里,把它变成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情感盛宴。一个好的厨师在工作时,他所能运用到的不止是一双手,还有活跃的思维和敏感的神经,可以这样说,一个好的厨师他不单单是从口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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