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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8}《明史》,刑法三。
{99}《明史》,职官五。
{100}《明史》,刑法三。
{101}{102}《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
{103}《瞿宣忠公集》,卷一。
{104}《明史》,职官二。
{105}{106}{107}《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108}{109}《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110}《明史》,列传第三十五。
{111}《明史》,列传第八十。
{112}《静志居诗话》,卷二十二。
{11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114}当时确有人提出过将《永乐大典》付梓的建议,但被朱棣以费用浩大为由拒绝。
{115}《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116}《明史》,列传第五十七。
{117}吴晗编:《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二。
{118}费信:《星槎胜览序》。
{119}《明史》,列传第二百二十。
{120}勘合,明朝为管理贡舶贸易而发明的制度。“勘合”即获准朝贡的合法凭证,最早发给暹罗,后及他国。凡来华贡舶,每船皆带勘合一道,上填贡使姓名、贡品种类和数量,由中国地方官和市舶司官员核对底簿,鉴定无误后才许入贡。贡舶回国时,要将回赠物品也逐一登记在勘合上。
{121}《太宗实录》,卷十,上。
{122}《太宗实录》,卷二十六。
{123}《今言》,卷之二。
{124}《明清史讲义》。
{125}《太祖实录》,卷二十一。
{126}丘浚:《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127}中国渐渐变得不“尚武”,是原因非常复杂的现象。其重要一点,当是统治者逐渐注意到要吸取武人拥兵自重、常致权柄不牢、天下大乱的教训。五代以后,两大汉族政权宋明,都在建国之后迅即削弱武人势力,在稳固其统治的同时,不能不以牺牲军队强悍的战斗力为代价。例如岳飞的悲剧,实质并非奸臣陷害,而是宋朝体制对军队严加限制的必然结果。明代如出一辙,袁崇焕实在就是岳飞悲剧的重演。这两个朝代,对内镇压“流寇”,对外抵御入侵,都输得一塌糊涂,连勉强支撑亦难如愿。
伪君子朱棣(53)
{128}《皇明祖训》,箴戒章。
{129}这制度,以“远夷进贡”的形式和名义,而行对周边诸国的安抚、收买或示好之实。进贡者的耗费与其从明朝所得丰厚“赏赐”,完全不成比例,以致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争相进贡的情形,当时好利贪婪的日本人尤能利用这一点,前文所谈“倭祸”即与此关系极深。
{130}《太宗实录》,卷十六。
{131}《明史》,列传第三十九。
{132}《太宗实录》,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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