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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天启年】凡宵小谋再起者,皆知帝【朱由校】为童昏,惟客、魏足倚以取富贵,于是尽泯诸党,而集为奄党;其不能附奄者,亦不问其向【从前】近何党,皆为奄党之敌,于是君子小人判然分矣。神宗【朱翊钧】时庙堂无主,党同伐异,以儌利而为之,至是以奄为主,趋利者归于一途,故只有奄党非奄党之别。{93}
自甘供客、魏驱使,参劾王安的兵科给事中霍维华,是“阉党”的首位加盟者,级别不高。第二年,随着周嘉谟、刘一燝、孙慎行、邹元标等重量级反阉人士的倒台,“阉党”加盟者的档次开始提升。自沈———即前面提到过的那个据传与客氏有私的高级官员———始,这档次已提至大学士级别。到天启三年,顾秉谦、魏广微入阁,“阉党内阁”形成;天启四年,以首辅叶向高辞职为标志,“阉党”彻底控制政局,“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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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兄难弟:由校和由检(22)
“党”之一字,今义与古义有很大差别。首先,在出现简化字以前,“党”与“黨”本非一字,两者各为一字,前者只用于姓氏,简化后,“党”与“黨”并为一字。其次,“黨”在古时,基本是贬义,从黑,本义为晦暗不明。《说文》曰:“党,不鲜也。”《论语》曰:“吾闻君子不党。”孔颖达注:“相助匿曰党。”古人主要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党”字的。
“东林党”的名称不是东林党人自己命名的,这个晚明的政治派别起源于讲学,以东林书院为学术和思想基地。朱由校、魏忠贤为了安排罪名,把有关的人称为“东林党”,意思是这些人借讲学为名朋比为奸。
毫无疑问,“阉党”更是一种指控,甚至咒骂,里面丝毫没有今天人们所理解的政党的含义,直译过来,大约相当于“附集在被阉割过的人周围的那群丑类”。
这样的咒骂不算诬蔑,事实正是如此。在“阉党”一词中,“党”比较彻底地回归于它的“相助匿”的本义。如果说“东林党”还有自己的政治主张,隐然可见政党雏形,对“党”字开始向近代语义过渡发挥了作用,那么,“阉党”则完完全全是为污浊之个人私利汇聚起来的乌合之众,他们走到一起,与理念无关,与抱负无关,与社会责任和构想无关。
依附魏忠贤的人,不外三类。一是渴望富贵者,二是作奸犯科欲而向魏氏寻求保护者,三是品行低下、为正人君子所排斥而志在报复者。正应了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魏忠贤就像黑社会老大,吃得开,有靠山,违法的事别人干不得他干得,可以放手作恶。这样,全体的丑类就都赶来入伙,投靠他,为他做奴才和打手的同时,也吃上一份自己的黑饭。
无论怎么看,“阉党”都不是一个政治派别,而像地地道道的犯罪集团。唯一特别之处,一般犯罪集团见不得人、东躲西藏、总是担心被抓获,“阉党”却堂而皇之、大摇大摆地干坏事,甚至整个国家机器都为他们服务———因为有朱由校先生的特许。但尽管连皇帝都表示支持,他们仍然不像一个政治集团,仍然像犯罪集团。这就是历史和社会法则非常可爱的一面:罪犯终归是罪犯,黑社会终归是阴沟里的产物,哪怕全部合法的机构和权力都归他们掌握,也不能由黑洗白。
例如,由魏氏引入内阁的顾秉谦、魏广微,不要说政治家意识,连“做官”的意识都没有,自动把自己摆到魏忠贤家奴的位置,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秉谦票拟【起草诏令】,事事徇忠贤指。”{95}职为首辅,实则没做过一日宰相,杨涟送给他一个称号“门生宰相”,这实在还算客气,其实他从来只是魏忠贤的哈巴狗而已。魏广微处理一切政务,都会事先打份小报告,请示魏忠贤,“签其函曰‘内阁家报’”{96},毫不掩饰家奴面目,对他大家也有绰号相赠—— “外魏公”,意思是“在外面的魏公公”,不过是魏忠贤的一个影子,根本不把他单独看做一个人。
在这个集团,只有主子和仆从两种人。里面有个叫崔呈秀的人,当时是御史,品质极坏,他因为贪污案子事发,都御史高攀龙、吏部尚书赵南星处理他,他就跑到魏忠贤那里,摇尾乞怜,魏忠贤答应保护他,他则索性自认为魏的干儿子。时下坊间流行一语:“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用在崔呈秀身上最恰切———崔呈秀以前,谄附者固然不少,但还没人能够发明以儿子自居的拍马屁手法。因同姓之故,魏广微原先对魏忠贤一直自称“宗弟”,后来赶紧降格,自贬“宗侄”{97}。这种无耻,竟然成为一种攀比,一种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