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部分(第2/4 页)
造过程圆满顺利。
随手道士会水净五方,進行破秽安鎮仪式,宣《五方安镇真文》,再以糯米及草龙除煞气,逐出地上原有的煞气和秽气,安鎮土地。
最后由领事者,行动土仪式。
一应事情办好,已是晌午,上百民工立即开工,工作半个时辰便准备吃饭。
李凤梧等一众官老爷和乡绅士族,便各自上轿回府城。(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大气分赃
李凤梧知道朱文修通判襄阳是给自己来找不痛快的。
可没想到这货已经明目张胆到了这个地步,而且这货是个通判,可以说就连知府狄少生也要对他客气相待。
通判的职责,主要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但通判还有个职责:对州府的长官监察。
别看通判在知府之下,其实是可以上奏呈弹劾知府的,是以狄少生对朱文修真得友善着来。
对此李凤梧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官大一级压死人。
县衙诸事,只要涉及到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一旦到了朱文修那里,肯定要被批驳下来,鸡蛋里挑刺,就是不让李凤梧好过。
是以从朱文修到任以来,李凤梧只做好了两件事。
一件是修缮黄家堤。
这件事朱文修不敢乱来,毕竟是襄阳民心所归,且此事上呈临安后,自己貌似也能沾点光。
第二件事则是魏疏柳和卢震的私奔案。
朱文修或是终于明白襄阳城的情况,没敢在这件事上得罪魏族。
当然,朱文修做梦也想不到,他已经被坑了。
如今魏族对他忌惮着呐。
修缮黄家堤的款项一到,李凤梧就让黄斐弘将魏疏柳、卢震带回襄阳,并同时公告,上元灯会时魏家女子魏疏柳失踪一案告破。
其实很简单。
既不按私奔处理,也不按失踪处理,而是找了个替罪羊出来,按诬陷处理。
于是襄阳人便知道了这样的真相:
魏族之女魏疏柳和襄阳县衙典吏卢向东之子卢震情投意合,双方喜结姻缘,但卢向东老家在江陵府,是以魏平江便带着魏疏柳前往江陵府,去登门拜访卢家族中长辈,商定婚事。
而魏族一个奴仆因为单相思魏疏柳,怨恨卢震,于是心生一计,便到县衙诬告卢震,说其拐了魏疏柳,此案便成了失踪。
后经县衙大力查证,又请县尉黄斐弘亲赴江陵府,这才查明真相。
惩罚了诬陷卢震的魏府奴仆,此案便告破。
因魏府那个奴仆深得魏家老爷子魏半山的喜爱,又念其年轻,且是初犯,便为之求情,于是县衙只判了其三十杖责,收押一年。
知晓此事后,襄阳街头巷尾关于魏疏柳和卢震私奔的流言不攻自破,销声匿迹。
魏族对此事大为满意。
而那个奴仆也得到了莫大的好处,从大牢出来后不仅又回到了魏家谋职,甚至还娶了个魏家府上的丫鬟,最后一路奋进,成为魏家的老管家。
这是后话不提。
此事落下帷幕,县衙后院里,李凤梧、甄士德和黄斐弘三人正惬意的分账呐。
因修缮黄家堤只需要一万贯左右,而乡绅士族一共出了两万贯,剩下的钱怎么处理……三人心有默契。
李凤梧倒是不贪这点钱。
但自己若是不拿,甄士德和黄斐弘也拿得不安心。
况且这事还真算不上贪污。
为了稳妥起见,在修缮黄家堤一事上,一共拿出了一万两千贯,确保工事顺利,不会是豆腐渣工程,如此还剩下八千贯。
按理是要送入县衙财政库房的。
不过三人心知肚明,忙活了一大阵,不就是为了孔方兄么。
李凤梧看了一眼甄士德,“卢典吏那边靠谱不?”
对此李凤梧其实是有疑问的。
自己隐约记得,典吏是元朝设置的,其职责负责衙门文书、档案、表册等案牍之收取、送发、启缄、保管等事务卫作。
明代为中央和地方政权及其所属部门中之低级事务人员,为司吏下属吏员,在六房佐助司吏办事,在架搁库、承发科则为主管。
清代为外省衙署如司道府厅、州县所属吏人之一种,承当书写文稿等事,五年役满更换。
按理说宋朝是没有典吏的。
但襄阳县却有,不仅襄阳县有,记得建康时候,上元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