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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衣到底不如绸缎舒服,穿在身上硬邦邦,让他心情大为不爽,“我白大爷活这么久,什么都见过什么都玩过,可就这死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就真像他所说,刑部的捕快们用尽了浑身解数他却还是好端端坐着,伤口愈合的速度也很惊人,除过心口那狼骨刀刺得印子还在滴血,其他所有的伤几乎都在两三天之内彻底痊愈,这样一只可怕的怪物,简直让所有人都伤透了脑筋。
就这样白泽在牢里好死不死的赖了一个多月,每天都嚷嚷着要见花重明,可刑部不是让他撒野的地方,花重明也不是大闲人,每天案子都办不完,哪会被准许见个天字一号大罪犯?
和隐居在深山老林里的白泽不同,花公子从小生了副平易近人的俊秀书生脸,长这么大追他的姑娘也自然不计其数,所以对于这么个无事献殷勤的变态色盲,花重明过段时日便把他淡忘了。
林楚辰与花重明自幼交好,这回更是在皇上面前把他夸成朵花,结果龙颜大悦一挥手就赏了他栋宅子,又是升值又是加薪。春风得意的花公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溢美之词中,若不是端午节上多喝了几雄黄酒杯,不得不去林捕头家借宿一晚,估计他这辈子都会不明不白的胡混过去。
这天的莫安城似乎起的特别早,花重明还赖在床上的时候门外就开始敲锣打鼓,舞完狮子赛龙舟,大娘尖锐的喝彩声,还有姑娘清脆的叫卖声,简直吵翻了天。
林楚辰前几天还特地派人来花重明这儿送了几株艾草,说是辟邪用的,又硬要在他身上挂一串死蠢死蠢的老虎头香包。二十多岁的人了,挂着这些要多滑稽有多滑稽,可老大就是老大,官高一级压死人,为了以后的前途,带就带,蠢就蠢,丢人算个脸。
带着这样的豁达和厚颜无耻,花重明穿着身林捕头送的枣红袍子,和一群抢粽子吃的小屁孩一起进了酒楼。
望仙楼不算家红火的酒馆,但端午这天酒壶里放的雄黄却很够意思,不胜酒量的花重明喝了两三杯就醉成摊烂泥,要不是林楚辰及时赶到,恐怕他就被当做无耻酒客扔到街上展览了。
“重明?”赶来帮忙的林家二嫂照顾了他两三个时辰,可这厮还是睡的像死猪一样,连句话都答不上,“这醒酒汤都灌了三碗,怎么还晕成这样?辰儿,要不你送他回去吧。”
林楚辰打个呵欠,指着堂屋的桌子说:“就把他扔这,以后再在工作时间去喝酒,直接扔进护城河。”
“重明还是和孩子嘛,任性点也正常。”
“就是你和二哥一直惯他,看都惯成什么样子了。”说着林楚辰走上前去板起他下巴,还没开口数落,那红脸关公竟然“噗”的吐了他一脸,就在堂堂名捕林大人瞠目结舌的时候,二嫂倒是笑弯了腰。
“我就说重明年纪小,能让你就让着点,看看,这不是遭报应了?”
是女人一定会祸害,是胳膊肘就一定往外拐,这个道理年纪轻轻的林捕头很早就悟出来了,所以也懒得和她计较,急匆匆出去洗自己满身污秽。
林二嫂笑完了,赶忙拍拍花重明后背,让他先等等,自己去给他冲淡盐水喝。
吐过以后花重明的酒清醒不少,最起码知道沾在脸上的东西不干净,随手就抽过桌上一本书准备擦,仔细一看,是孔老夫子的言论集,要是撕了不定会被揍成什么样。于是他支起身子去看书架,也大多是些名家之作,一本都毁不得,就在这时,一本很奇怪的书卷吸引了他的注意。
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奇怪,而是现在很少有人摆出这样的典籍了。
很多年以后花重明再回忆起过去的事,不由有些怅然,也许这天没有去动那本书,就一切都不会发生。
第9章 青竹书简
青竹书简,自蔡伦造纸以来,这样的文献便少之又少,除了一些爱好收藏的名人雅士,几乎不会再有什么人怀旧到在竹简上记录事迹。
林楚辰显然没这样的情调,那个大老粗有这会儿功夫早就泡酒馆去了,就算是他祖上留下来的,有什么特殊的价值,那也该被这败家子卖出去才对。
而这卷书被棉线牢牢绑成一捆,灰落了厚厚一层,不知在林家书架上呆了多少年月,幸运的躲过多少次林败家子的惦记。
花重明轻轻一拽,那腐朽的棉线很快脱落下来,竹简“哗啦啦”摊开,在烛火下闪烁着古旧又神秘的微光。
“啊!”端着盐水的林二嫂刚走到门口,正撞上这一幕,吓得她手里的碗跌落在地,摔得七零八落,“重明,重明,你不能看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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