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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秦朝就会有一个非常稳固的民意基础。
可是统一之后,秦法愈加严酷,完全针对着老百姓来了,再得军功不易,不小心犯法当刑徒的机会倒是增加了。国无宁日,民无安居,问题就严重了。
秦朝的赋税,是征收百姓收入的大半。聚敛过重,百姓难以承受,这是弊病一。
秦朝的边防、修建任务太重,征发卫戍和劳役人员一直征发到基层闾里。丁壮被搜罗一空,百姓没法过正常日子了,这是弊病二。
人民没有了希望,就要出事。
在这种危局下,如果中央机构头脑清醒、运转有效,还能防范一下。可是秦二世得国不正,他要防范大臣中的异己,所以采用了最极端的寡头统治,只依靠赵高一个人来施政,听不到正确意见。
另一方面,本应自觉为政权服务的大臣和郡县官僚,因为秦二世在残杀亲兄弟时株连过重,人人震恐,大家都是活一天算一天,完全失去了屏障政权的主动性。
正因为有这样种种失当的举措,火山一旦爆发,皇冠必然落地。
本想延续千世万世的秦朝,二世而亡,就是它的宿命了。
第三十一章打败了六国却打不过老百姓(1)
秦二世的元年,本来可以是一个新的辉煌开始,可是胡亥的命运不济,这一年,恰成了帝国末日的开幕式。
彼时的帝国,还在按照秦始皇规定的惯性在运行,北部边境防范匈奴的负担很重。
防匈奴,这没错儿,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的威胁和侵袭,是一部后来延续了几千年的大戏,数次改变了我们民族的人种、文化与政治结构。
对北方的防范,按理说应该用一支职业军队去完成,可是秦朝的办法是,直接征调基层的居民去戍边。这就引出了一些问题,积累日久,成了溃堤之穴。
当年七月,官府下令,征发居民组的贫民去渔阳郡(今北京密云)戍边。
密云这地方现在早不是边疆了,不过,如果你登上离此不远的八达岭长城,放眼看所谓的“塞北”平原,你还是能体会到长城之外的浩大与苍凉。
秦时,这里当然是边远的苦寒之地了。
老百姓再穷,也不愿意离乡背井跑到长城上望天去。征发贫民戍边,本来就是容易引起民怨的事,而秦朝的法律,对戍卒到岗的要求又过于苛刻,一旦误期,就要斩首。
古代交通不似现代,一遇风雨,很难准点到达,秦律却不考虑这一点,斩你的首没商量。
如果误期了,是不是在半途就斩首呢?不是,是到达以后,由接受官员来验证、执行。
那么在半道上误期了的戍卒,会那么老老实实地跑去送死吗?
这就是法律上的空白了。这个问题,没人过问。法律的设计者们把黔首看成了牛马。在他们看来,既是牛马,让你左,你就不敢右。可是人不是牛马,人有一种意志。
就在这批牛马当中,有一批900人的队伍,被征发后暂时集中驻屯在大泽乡。这支队伍里,有两个意志非凡的人物,一个是陈胜,一个是吴广。
陈胜是阳城(今河南商水)人,吴广是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两人都是农民。
在我们这个族群的历史中,有很多伟大人物,都出自农民,这一点我们到今天也不能忽视,尤其不能忽视那些有作为、有抱负的农家子弟。
陈胜和吴广,当时就不是一般的贫民,他们能力很强,双双做到了“屯长”的职务,大概就是临时队长吧。
陈胜这人,素来有大志,曾给人当雇工,帮有钱人家耕田。一次在田间休息时,他想到自己这做牛马的命,怅恨久之,忽然对农友们叹道:“苟富贵,勿相忘!”
能说出这话,前面会有很多的思想铺垫,也许他想到了将来能有良田百亩、仆佣成群等。他的同伴就嘲笑他:“你一个打工的,怎么富贵啊?”
陈胜轻蔑地看看同伴,嗤笑了一声:“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这是一个很着名的段子,如果我们把它放到现实的环境中想一想,相信每个人都会感到震动。
再说那900名戍卒驻扎在大泽乡,想必是要择日开拔,可是偏偏遇上连日暴雨,走不了路,活活把行期给耽误了,他们恰好就遇到了要不要乖乖去送死的问题。
不送死,也可以,有一条出路是逃亡。可是逃亡的风险也很大,被通缉后也是死路一条。秦的法律之严,是连商鞅本人也跑不掉的,何况人生地不熟的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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