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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姑娘可多着呢。”
伙计见几位客人不信,喜滋滋炫耀道:“跟您说吧,这侯府的二小姐可是渤瀛城里的宝。听说二小姐自小一头长发,能拖到脚踝,”伙计边说边比划,“是不是真的,我是没见过,不过那几年说起谁家的姑娘漂亮,那先得看谁的头发长。后来小姐着男装出行,这不又引得城中女子争相效仿。”
颜鹊微微一笑:她们凤都的女儿自然从小艳惊天下,何况是在这小小的渤瀛。
“豆蔻妙龄,明眸善睐”,倾之暗自摇头,想把那个惊鸿一瞥的身影忘掉,却是徒劳,不由暗恼。
“听说侯府的马匹近日被盗,可有此事?”行已问道。
“是有这么回事,三四天前贴了告示,那可是匹好马,”伙计想了想又道,“不过告示上说是走失,可不是被盗。”
“这附近有什么好山水?”倾之忽来了兴致。
伙计笑道:“您没听那说书的段子里都说咱们渤瀛‘纵有六千六,横有九千九,层峦叠嶂七百二,烟雨楼台四百八’”
倾之见伙计又要侃侃而谈,便直截问他:“大些的林子有吗?”
“有,城南就是一片茂林,”伙计说完好心提醒,“那林子又深又大,而且是渤瀛侯府的私产,虽说没有人守卫,但我们当地人很少去,去了也不往深处走,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开始,这就是规矩”
这时忽听楼下有人喊话,“小七,你又躲哪里偷懒?”
招呼颜鹊等人的正是小七,他忙扯嗓子回道:“英哥姐,我跟客人说话呢。”
行已一笑,“既然店里生意忙,我们不耽误小哥了。”说着掏出些散碎银钱塞到伙计腰里。
小七忙推说:“不敢不敢,若被英哥姐知道,我这饭碗可就不用要了。”说完泥鳅似的溜了。
颜鹊笑了笑,听声音那“英哥姐”嗓音清圆,十分悦耳,不像是泼辣凶悍之人,却让伙计如此“畏惧”,倒像是位女中丈夫——颜鹊不知道,这英哥还是青羽流落渤瀛时的旧识。
如今青羽早已香消玉殒,昔日红颜今日黄土,而英哥嫁人生子,虽少不得柴米油盐,少不了夫妻拌嘴,却夫唱妇随,风雨共渡,开了渤瀛城中数一数二的大客栈,两年前又添了个儿子,夫妻恩爱,日子红火——英哥所得到的,正是青羽终其一生求而不得的幸福。
行已见倾之端着碗只吃米饭,夹了菜给他,问道:“想什么呢?”
倾之抬头一笑,“我在想‘盗马贼’怎么把马偷出侯府,又‘藏匿’于何处。”
“凭空能想出什么线索。”去罹头也不抬,不以为然。
“也不是全没有线索,”倾之放下碗筷,说道,“把一匹马带出侯府远比把一个人带出去难。人尚能翻墙,若是马就必须光明正大的由门而出。”
行已略思,道:“兴许是渤瀛城太安定,连侯府的护卫也懈怠了呢。”
倾之摇头,“不像。”又道,“大哥见今日寻城的士卒应变有素,谨慎有礼。一地之长久安治,教化有方固然功不可没,可震慑宵小的实力也必不可少,由此推之,大哥觉得侯府的护卫可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之流吗?”
去罹抬了下眼皮,“或有大意。”
“即便当时大意,事发之后不可能全无印象。”
去罹挑眉,“依你之意”
“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今天有人说我们是盗马贼,就先入为主的认定马一定是被偷了,伙计不也说告示上并未说‘被盗’,只是‘走失’吗?”
去罹哂笑,“恐怕是渤瀛侯怕坏了治下‘路不拾遗’的名声,故而遮丑。”
行已也道:“我虽不好评论渤瀛侯为人,可马在侯府,如何走失?”
倾之微笑,“有一个地方——”
“牧马场!”行已恍然大悟。
倾之点点头,“锦都王宫的牧马场在宫外,周围只用栅栏围起,因为栅栏失修,丢失马匹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去罹撇撇嘴,冷道:“这儿又不是锦都。”
倾之倒不介意,冲两位哥哥使眼色,“去看看总无妨的。”
行已向来以倾之为大,只要公子高兴,他如何都好;而去罹——看倾之那挤眉弄眼的神情就知道他多半是动了游猎的心思,打着寻马的幌子蒙颜鹊呢——闷了数月,去罹也早手痒了。
颜鹊见三个孩子说得热闹,也不顾得吃饭,敲敲桌子,“饭菜要凉了,侯府丢了马,与我们何干?”
“师父要拜见渤瀛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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