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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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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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