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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个冷颤。
住在安云山上两年,或许没有人比叶笙更熟悉安云山的地势了,更何况是这个小洞窟?!
叶笙闭着眼睛将昏迷的男人抱了起来,感觉很直地就找对了澡桶的位置,很快的将昏迷的男子放入了那个宽一米,高一米的大澡桶里。
这下叶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睛,叶笙又一次打量着昏迷的男人。
“真是绝世尤物,可是他又怎么会倒在山路上呢?等会他若能醒过来我就要好好地审问他才行。”
☆、第七章:共枕(一)
将昏迷的男人放入澡桶之后,叶笙就连忙将背在背上的红木医药箱子和皮草斗篷拿回茅舍去放好,接下来可有得他忙和了。
先前打定的主意老早就昏迷的男人给打破了,什么泡澡什么吃晚饭的通通都破灭了。
叶笙皱着眉宇拿着小称平到放置放药材的茅舍里取药材,一路走一路安慰自己着道:“俗话说救人一命胜吃七粒葡萄。嗯,我这样想的话就不会在意了!还是先给那人熬些汤药好了,看他体温稍有回暖高升,看来这是要发烧的前兆了。”
今世的叶笙本不会医术,因为喝了一碗不合格的孟婆汤带着前世的记忆,前世的他或许是个医术超绝的女医师,否则叶笙又怎么会有本事做大夫呢?离家出走这两年,叶笙就是靠这身本事吃饭养活自己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细数着要捡取地药材,叶笙嘴里又小声念叨着:“川桂枝一钱,炒白芍两钱,生甘草一钱,茯苓两钱,鲜藿佩各半钱,白叩壳半钱,鲜荷梗一枝。”
叶笙是个精明的大夫,这两年住在安云山上,他行医的药材多半是在山上采取凉干收纳在库房里了,到也省去了不少药材钱。
两年前,叶笙在离家出的时候是乘坐了一辆行商他国的的车队的马车,匆匆奔波几日一路从青鸾国的柔水城来到了邻国天白国的无双城。
天白国虽不比青鸾国强大繁荣昌盛,可是天白国至少不是女尊男卑的国家,这个国家是男尊女卑的国度,因为当时私房钱不多,叶笙选择在天白国的小城无双城定居落户了。
话说天白国是个小国家,但是隶属于天白国的无双城的生活水平可不低。离家出走之后,叶笙才知道独自一人生活的难处,可是他已经不打算回头了。
也因为当时的叶笙囊中羞涩,无法在无双城里买到只地片瓦,所以只好选择在东郊外的安云山上建起茅舍定居下来,而且是在他找到天然泉眼之后才更下定决心要定居在安云山上。
在叶笙很小的时候,那前世的一丝记忆也就跟着觉醒了。而他离家出走前所带走的私房钱,可都是他本人替那些有钱人家看病得来的。关于自己会医术这事,叶笙没有对爹爹和娘亲说起过。
将药材加入三碗水,最后熬成一碗药味浓郁的驱寒药汤。这药汤新鲜一出炉子,叶笙就立刻将汤药送到小洞窟里去。
进了小洞窟,叶笙走到澡桶旁边,接着就是伸出一只空闲着的手去探了探澡桶里的水温,探好后,他才悠悠地点点头,满意的道了句:“还行。”
在这个洞窟里的气温不算低,至少比洞外的温度高上许多,所以这天然泉眼池的热水也凉得不快。
可是当叶笙一眼瞧见自己捡回来的男人依然昏迷不醒,就纳闷得别别嘴说道:“还没醒啊?!这药凉了就失去了原本的药性了,我可是花了好多心思才熬出来的,最重要的是这碗药可值钱了,起码要一两银子哟,钱啊、我的钱……”
叹了一口气,叶笙只好将药碗放在一边,跟着就拿起一块新的布巾走,卷起衣袖子后便把双手伸入桶内,轻轻地将布巾浸湿了一次又一次的擦拭着昏迷的男人的身子。
“小爷我可是第一次伺候人,你小子真是走大运了。”叶笙看着桶中的绝美男子,心里是一阵嫉妒和羡慕,无聊地自己和昏迷的男人抬起了杠来。
又一次触摸到昏迷的男人的身子,叶笙总感觉自己好似做贼心虚地样子,心跳得很快。
叶笙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在昏迷的男人身上乱摸了一把,直到他的手摸上男人的额头,叶笙才诧异地惊喊出声:“身子到是暖和了点,比刚刚捡到的那会儿好多了,咦……这家伙的体温怎么会那么的烫?!”
叶笙匆匆地为昏迷的男人把脉起来,过了一会儿,叶笙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家伙果然是发烧了!”
“喂,你醒醒,快点醒来!”叶笙不客气的用手拍打着昏迷的男人漂亮的脸蛋,心急地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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