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页)
道貌岸然的。
可是,就算我再怎麽无耻,对著这只叫锺翛的小白兔居然产生了一种近似於“疼惜“的荒谬情感。。。
杨,我对自己说,你一定是婴儿奶粉喝多了,一定是!
但是那幅我死乞白赖要他给我画的素描还是被小心翼翼的压在了书桌的玻璃板下。
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後,我悲愤欲绝地望著不争气的双手欲哭无泪。。。
老子活了四十年居然也会有这麽矫情的时候。。。
我低下头隔著玻璃板看著铅笔勾勒出的明暗光影。
素描纸上和我一模一样的英俊男子同样在看著我,目光深邃悠远。
我坚定不移的信念第一次产生了动摇。
如果锺翛是我的目的地。。。那这个目的地。。。似乎还能接受。。。
他妈的。
我唾弃自己一下。
。。。我在想什麽?
☆、第三章
第三章
距离河边那次巧遇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期间我不只一次地摩挲著手机,但锺翛一点音信都没有,我也不可能放下姿态主动打给他,所以只有恶劣的希望有个大霉运砸到他头上,然後想起我找我帮忙。
察觉到我越来越变态和恶心心态的Aalto在我告诉他我喜欢上了只见过两次的钢琴少年之後,先是很不可思议的把不大的眼睛瞪得和他的肚子一样圆,再八卦兮兮地打量我几番:“。。。头儿,你晚节不保啊。。。”
我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下班回家。
。。。晚节不保?怎麽可能!。。。
当晚十点接到Tenny电话,听他气急败坏了一通之後才记起今天他要给他家那位在Lethe搞个Birthday Party,因为受邀的时候正在游戏通关的关键时刻,游戏手柄被按得“咯咯”直响,索性将手机按了免提丢在一旁,但是。。。耳朵好像自动过滤了Tenny的声音。。。
好不容易说服了某人要冷静,并保证绝对会在半个小时内赶到,才避免了又一轮的轰炸。
Tenny是个阳光帅气的马来人,也是我到新加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初见时我俩为了一个盒饭的归属权在巴刹大打出手,却出乎意料的不打不相识。在知道了我的性向之後,他带我去了Lethe,才知道原来是同道中人,从此更加惺惺相惜。
他那口子我见过几次,名字叫陶霖,是个美人,就是性子太冷,跟个精琢细刻的冰雕似的,不敢想象Tenny追他的时候得费多少心思。
朋友生日,不能太敷衍,但由於事出突然没时间准备礼物,我索性拿出了从Tenny那抢来的限量版游戏带,当是借花献佛。
。。。想像著Tenny追著陶霖要游戏带的摸样。。。
我不禁对自己的恶趣味报以微笑。
把自己收拾得自觉可以媲美时尚杂志封面上的男模後,我匆匆忙忙赶去了Lethe。
结果刚进门就听“砰”的一声,然後一种粘糊糊的东西喷到了脸上。
我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在鼻子底下嗅嗅,浓郁的奶油味道侵入鼻腔,於是顺手含住了手指吮吮,再抬眼看见了撇奶油的某人。
Tenny裹著一个花围裙,头上戴著歪歪扭扭的厨师高帽,脸上也不均匀的铺了层奶油,样子分外滑稽。
没等我恶狠狠地嘲笑他一番,他倒先讽刺地:“哟~我们的花孔雀终於到场啦──”接著嫌恶地把我从头打量到脚,“你是来结婚的吗?”
“暂时还没打算,”我挑挑眉继续吮手指,“不过对象是陶霖的话我一定奉陪。”
爱夫如命的Tenny果然不负重望地发飙:“你有胆子再说一遍──!”
我打个哈哈:“话说当年陶霖看上的可是我呀!”
“你这个表里不一的败类──”
“成语超烂的家夥都会用‘表里不一’这等高级词汇啦,恭喜恭喜──”
Tenny气得像炸了毛的猫,扑过来掐我脖子。我连忙指指走到拐角处的陶霖:“注意形象注意形象!”
Tenny急急转头,顺脚把我踢到一边,颠颠儿地奔过去,如果加上一条尾巴,那就是见了主人摇头摆尾的京巴一只啊!
我从善如流,坐在了略远处的吧台边,酒保谢洋见到我,熟门熟路地泡了杯奶粉。
“你好歹拿杯酒装装样子,”谢洋按照平时的流程,痛心疾首,“你知道每次我一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