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4 页)
任九默默点点头:“走吧!”
这里位于后山,山路在雨水的浸泡下显得更加泥泞难行。宋清侬挂念金小鱼和上官筑的安危,和任九俩个人行的很急,毕竟宋清侬还是个通缉犯,他们怕在官道上遇到朝廷追兵,所以二人净挑偏僻小道行走,无奈事与愿违,还是在准备过一片湿地的时候遇到埋伏。
宋清侬见过任九杀官兵,所以对他的身手也有个大致了解,虽然不是太成章法,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吃太多哑巴亏:“九弟,能对付吧?”
任九不屑道:“这种货色我以前在街上打架的时候经常对付!”
宋清侬也道:“小心了,这些人不比街头混子!”说完,女子双目一凛,拔出腰刀冲入敌阵,所谓快准狠稳,四字诀一使出,如发威的豹子,势头不可抵挡!这些日子经常和别人动手,不仅让她的刀法精进不少,还让她了解很多这个时代军队的御敌方法。和齐军交手多次,她很快就感觉到这些人不是大齐的士兵,可是他们明明穿的是大齐的军服啊!如果说这些人冒充军队,宋清侬实在想不出有谁会这么大胆地冒充帝国的军队出来抓人?这些人身材高大,一身蛮力,看来倒像是北方的人!
北方?
大甸!
宋清侬一个激灵,闪身来到那个领头的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管带身前,使出现代军营中学到的制敌方法在两秒钟内捏住他手上的支正穴,寒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派来的?”
可怜中年管带先前仗着自己人多势众,又都是纵横沙场的老手,根本没把这两个乳臭未干的毛娃娃放在眼内,洋洋得意之际不成想被人家一下子制住却连人家怎么出手的都没看清楚,如今右半身已经一点知觉都没有了,顿时有些慌神,却还是操着浓重的北方口音叫道:“咱们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爷既然落在你手里,自然是要杀要刮全随你意!”
果然是北国人士!宋清侬冷冷想道!
任九听他一说,惊叫道:“这些人是天奴的人!”
那管带一听,惊叫道:“身份败露,弟兄们不成功便成仁,杀!”
宋清侬以为他是要做最后的生死一搏,刚要动刀,手下蓦然一沉,低头一瞥间,却见那人嘴角流出一丝黑血,嘴唇乌紫,显然已经中毒而死!难道这就是武侠小说中经常提到的那种在牙齿中藏毒、事情败露为了不泄密就咬破毒药蜡封自尽的死士么?
宋清侬不明白任九说的那个天奴只得是什么,但是想来不会是什么软角色,手下当然在小心的同时也更加不留情面,几乎到了刀刀不虚的程度,手起刀落间就是一条人命的流失!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她还用生命平等的思想来应对那些拿着森森的长刀想要往她脖子上砍的人,那么经过这么多的事情,她早已经明白什么叫弱肉强食,也学会了入乡随俗,所以她不会再想着为了留下一条毫不相干的人命,而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一番恶战下来,任九早已经气喘吁吁地躺倒在软泥上:“清姐,你也仅仅比我大了七个月而已,怎么比我还能打?”
在这场战斗中她拿刀的右手被刮了一层皮,但是比起她来,任九就要惨得多,他整条右臂伤了不说,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划的不成样子了。
宋清侬倚刀而立,闻言淡笑着望向泥地上的大男孩任九:“小伙子以后不许再这么眼高手低了,每一个前来的敌人,你都要认真对付!”指着一地的尸体道:“这些人之所以被我们打到,不是因为技不如人,而是由于太轻敌!所以,不要管你的对手是小孩还是老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只要拿着刀站在你面前,他们就只有一个身份,敌人!”
那一刻,任九就像看着圣人一样看着侃侃而谈一脸严肃的宋清侬,
大齐;第二十一章 夜探“曦园”
有一句话宋清侬没有告诉任九:有一种敌人不会拿着刀明明白白告诉你他就是你的敌人,而是常常递给你一个有毒的苹果,你只有在吃了以后才会知道它的真实内在。比如现在,她再一次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钟离陵。
任九常年在外行走,偶然从别人那里了解了“天奴”这个组织。它是盘踞于北国雪山之中的一个杀手组织,不过和其他杀手组织不一样的是,“天奴”的每一个杀手都有一块带有皇室印记的玉佩,他们只为皇族钟离氏效力,别人出再高的价钱也休想让“天奴”出手,简单的说,“天奴”就是钟离氏的御用杀手集团,虽然名义上不归皇家管制,但是实质就是皇室的一支外部侍卫--这大概也是“天奴”这个名字的由来吧?
先前任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