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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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