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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苦思冥想,最后还是舍弃吸睛,选择了稳妥的起名,就叫《才子变形记》好了,直白简单又不失亮点,想来也能做到雅俗共赏了吧。
她打算采取现代宅斗文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制造男女思维的冲突和爆点。
不过日常流的文十分难把握,一不小心就流于平淡甚至平庸了,而且面向的还是男读者群,这就像让男人看玛丽苏文、让女人看种马文一样,一个不好扑街是轻的,如果引起了读者生理和心理的反感,那就要自备头盔等着被拍砖吧。
基本就没有男人会对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故事感兴趣,至今也就一个《红楼梦》脱颖而出征服了所有人,所以冬秀决定使用一种现代人调侃式的幽默手法来写,搞笑总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制胜法门。
冬秀在写《提刑官宋慈》前,已经用《新包公案》练过手了,而且脑内素材多到用不完,所以写起来十分轻松。
这个《才子变身记》却难为死她了,她必须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笑点进行转化,使这时候的人也能接受,还要保证读者不会一笑而过,不把它当成单纯的笑话来看。
当她终于打出细致的大纲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第38章 脑筋急转弯
又是一年暑期到来,胡竞之今年却不得不回去了,他患了严重的脚疾,久治不愈,必须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一路上轿子、骡车、水船的轮番颠倒,即疲累又无聊,幸而还有《提刑官宋慈》给他解解闷,他是个倔强的,那十道测试题坚决要自己找出答案来,现在就剩两题了,回家养病时正好思索一番,就当打发时间了。
闭塞的乡村自然不比十里洋场的热闹繁华,外面的世界瞬息万变,这里却是十年如一日的重复着过往。
索性乡下的水土养人,不出一个月,脚疾便控制住了,又恰好赶上姑婆家七表妹出嫁,胡竞之生□□结交朋友、喜好热闹,早在家里闷得不行了,便与母亲欣然同去。
冯氏自接到儿子书信,说江家姑娘对他有敷衍撒谎之嫌,就一直耿耿于怀,对冬秀又不满了起来。
“这次你表妹结婚,江家太太和姑娘也是要去的,我倒要看看她们怎么与我分说,上次可是红口白牙亲自答应了的,哪有不声不响就反悔的呢?莫不是看咱家这两年家境不好了,看低我们?”冯氏很有些愤愤不平,当初那事她们不答应也没什么,偏一口应承下来,转头就阳奉阴违,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胡竞之本来就对这桩婚事无感,自然也不会帮着辩解什么,母亲问一问也好,若真像母亲说的,江家嫌贫爱富,反悔了,现在退亲也无不可,他反倒落得轻松。
一时到了吕家,冯氏进了后院,胡竞之被表兄弟们拉去坐席。
吕家七小姐便是那个爱听志怪故事的活泼小姑娘,不想如今也要嫁人了,冬秀记得她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吧,还未成年呢,听她娘吕氏说,是因为夫家一家都要搬迁到外地去谋生,如果今年不结,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两家一合计,干脆让娉婷跟着一起去,反正迟早要嫁的,总比在家里留成个老姑娘强啊。
“这是我送你的,看看喜欢不喜欢。”冬秀递给她一对龙凤呈祥的绞丝金镯。
这对镯子不如实心的贵重,却胜在造型精致灵动,细细的掐丝金线绕出龙凤的形状,各自首尾衔接,形成活扣,还有红色的宝石当眼睛点缀其上,设计很是巧妙,当初冬秀一见就爱上了,娉婷这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因此特地买来送给她做结婚礼物。
娉婷已经上完妆,面部表情显得木木的,她望向冬秀,一双眼睛红彤彤的,可见小姑娘不久前哭得多么厉害,也是,不仅要到陌生的家里去跟陌生的人一起生活,还要远走它方,再见亲人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应该很没用安全感、很害怕吧。
“多谢表姐,让你破费了,我很喜欢。”娉婷握住冬秀的手,很是感激,这礼物价值倒在其次,关键是这片心意。
“哼~”旁边的五表姐却突然哼了一声,斜眼看了冬秀一眼,就撩帘子出去了。
呃,去年五表姐出嫁,她貌似送的是一套银饰,她这是得罪人了吧。
“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