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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和裴家的一切,竟已如同前生,在心里烙下了伤,可是已与今生无关。
婚礼当日,难得一连数日阴霾小雨的天气,露出一丝阳光来。
坐在娘家客厅里等待新郎上来接人的一众娘家人,都不由得露出舒心的表情来。
“哦呦,温蒂福气好的,你看,你一要结婚,噶许多天阴湿呱嗒,今朝就放晴了。这个日子好的。”沈家姆妈作为娘家人,已经一早由婚礼公司派出来的大巴士接到温家来了。看见外头乍然露出低沉云层的太阳,伊笑起来,“连老天爷都偏帮我们温蒂的闹。”
戚阿姨穿着一件绛红色中式对襟棉袄,衣襟上别着一小束写着“母亲”字样的胸花,听了沈家姆妈的话,笑得嘴都合不拢,连连点头,“是啊是啊。”
温琅穿着由荷兰带回来的婚纱,披着那条英生买给她的披肩,和小丁与潘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得外间大家的欢声笑语,真正恍如隔世。
“哎呀好紧张啊。”潘拿自己的双手拍脸颊,又反复起身看自己身上的粉蓝色小礼服裙有没有被她坐得起褶子,“第一做伴娘,感觉好奇怪啊……”
小丁倒显得颇为镇定,切了一声,“伴娘的作用,就是替新娘挡酒挡色狼,你紧张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英大老板公真舍得花钱哈,这一身真丝小礼服裙,由本埠著名服装设计师量身定制,仅此两件。
“啊?还要挡色狼?”潘听了大惊。
“不晓得了罢?随便哪个婚礼上都有色狼!”小丁捏一捏拳头,“要新娘子给点烟敬酒奉茶,烟要用火柴点,你这边点,他那边吹,永远也点不着。点不着是罢,请新娘子亲自叼着烟给点上,再传到他手里去,给他抽……”
潘听得脸上直抽抽,“这绝对是色狼!”
“这还没完呢,新娘敬酒,小碗不行,换大海碗的干活!”
“这、这不是流…氓么?”潘已经要昏过去了。
“这时候,就轮到你上了啊,潘……”小丁笑眯眯笑眯眯地拍着潘的肩膀,对潘说道。
“哈哈,小丁,你别吓唬潘了。”温琅原本有些紧张的待嫁心情,到底让这俩姑娘给逗得没那么厉害了。
等英生带着伴郎上楼来,在门外讨价还价唱情歌,出尽百宝,把温家的女眷哄高兴了,将新娘子接出来,那一丝丝阳光,已经绽成漫天金芒,连湿漉漉的地面都已经晒干。
英生抱着温琅从楼上走下来,一路脸不红,气不喘,心不跳,小丁和潘在后头看得啧啧称奇。
“小叔叔天天在家里练举重。”少年老成的英泽普泄露天机。
“噗哈哈哈……”小丁憋不住笑起来,“有危机意识的,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让新郎提前一个月练起来,噗哈哈哈……”
英生就这样一路,将温琅抱出了门廊,一直抱到了车上,只因为沈家姆妈在楼梯口说了一句,“新娘子脚不好沾地的,{霸气书库}要一路抱到车上去。”
等在车上坐定,温琅问英生,“累不累?”
英生露出粲然一笑,如同破云而出的阳光般灿烂,“抱着你,哪怕到天涯海角,我也不觉得累。”
温琅微笑,指了指新郎童鞋的脖子,“出汗了,已经流到这里了,擦一擦。”
“嘿嘿。”英生傻笑,自口袋里摸出手绢擦汗。一擦之下,白色手绢上竟然抹上厚厚一层粉底。
温琅见了一愣,随后笑得花枝乱颤。
他们的婚纱照只是在荷兰,请了个当地的摄影师简单照了一辑照片,只得温琅上了淡妆。婚礼则请了专业婚庆公司操办,这化妆师大抵觉得英生的皮肤颜色太深,不知上了多少粉底,掩饰英生黑皮猪的本质。
“英生,我爱你。”爱你这样一个热爱自由的男人,为了我,愿意放下自己的原则,来配合我的生活步调。
“哗,脖子上抹一层粉就能听见老婆说爱我?!”英生叹息,“那我晚上回去,把全身都抹上粉。”
温琅想象一下,噗嗤一声,笑到绝倒。
婚礼场面十分完美,新郎家自不必说,政界元老,市府缓缓升起的明日之星,各地大员,商场巨擘,极有看头,想不到女方家里,亦有学术泰斗,艺术大师,戛纳影后到场祝贺,一时酒店门外星光熠熠。
有不名就里的路人,还以为是哪个明星结婚。
小报记者闻风而动,在酒店门外蹲守,就希望能拍到一张新人的正面照片。
将是多轰动的头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