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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桐:“所以呢……”
老爷子娓娓道:“丫头,你是摸骨师,你的存在本就不能用常理定义。他与你重骨,儿时手骨与普通孩童骨非一概而论。摸骨师是摸骨秘术的制定者与开创者,方城与你手骨相同,即便是孩童骨,也不存变数,因为摸骨师的骨骼不受任何条件约束。”
于桐听得一愣一愣的。
老爷子嘀咕:“我二十几年前摸他手骨时,没意识到这一点……”
于桐做鬼脸,朝电话吐槽:“爷爷!你哪是没意识到,你是不是压根儿没在意我的手长什么样!”
老爷子在那头不好意思的笑了,“哈哈哈,你那时还在喝奶呢,我就没上心,前阵子你摸他手骨时,我才突然发现他跟你重骨来着哈哈哈。”
于桐:“……臭爷爷!”
老爷子尴尬笑笑:“我们继续说正事,正事。”
于桐困惑问:“那这和王晞有什么关系?
“你昨晚不是说,王晞是方城的亲妹妹吗?”
“是啊……同母异父亲妹妹……”
老爷子继续说:“是亲妹妹那就对了!丫头,祖宗古书上曾写,与摸骨师重骨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指骨必有一根与其相同,男为左,女为右。所以王晞右手五根指骨中,铁定有一根与你和方城相同。”
于桐腮帮子鼓鼓,问:“爷爷,我以前怎么没读到过那本书?”
老爷子在电话那头尴尬笑:“啊哈哈哈——你那时还小,我们穷的叮当响,爷爷就把一些书打包卖了。”
于桐没好气:“爷爷!”
老爷子讪讪笑,“别吼别吼,你爷爷我都快被你吼耳聋了。”
于桐拧眉嘟囔:“王晞右手的某根指骨与我跟方城相同……”
老爷子兀自感慨:“嗯,丫头,那根指骨,算是上天给的一次机会吧,王晞这回要是活了下去,也是受你眷顾了。”
于桐反复思考后问:“爷爷,所以我只要摸那根指骨,就不用担心变数了吗?”
老爷子应声:“嗯,即便是孩童,也不会有变数。但……要是不凑巧,王晞真是孩童骨,你需承担的弊处还得承担。”
“我明白了……”于桐轻声问,“爷爷,你……你摸了孩童骨之后的代价是什么……?”
于桐手不停攥扯衣角显示出她的焦虑。
老爷子叹口气道:“嗅觉尽失。”
于桐咽了下口水,嗅觉尽失……
老爷子叹息:“丫头,这个弊处因人而异,看你运气吧。”
“嗯……”
于桐恍惚想起了什么,“哦——爷爷!怪不得十岁时候跟你逃命,钻进人家刚用‘自产化肥’浇灌的田里踩了几百脚你都不嫌臭!我那时还纳闷,你怎么都不唠叨,原来是根本没闻到!”
“哈哈哈,没闻到不挺好的。”老爷子嘿嘿笑。
“当时我都快被臭死了!”
“呸呸呸——你这不还活得好好的。”
“……”
老爷子又想到什么,交代道:“对了,丫头,你可能还要费些神,光凭指骨摸骨,精力消耗比较大,记得吃点核桃补补脑,吃点红枣补补血~”
于桐:“……我穷。”
老爷子:“孙女婿不是有钱吗?”
于桐不屑,哼哼道:“哪里来的孙女婿!谁是你孙女婿!”
“方城啊!二十多年前,他那么屁点大,第一次在桥墩旁见到你的时候就老喜欢你了!”
“方城个鬼喔!喜欢个鬼喔!哎——对了,爷爷,说到方城,你……二十几年前干嘛要摸他骨?”于桐转溜着眼珠,鬼灵精的模样。
老爷子:“啊呀——丫头你说什么啊——我这儿信号不好——听不清——我挂啦——”
“喂,喂,喂,臭爷爷!”
老爷子立刻就挂了电话。
于桐对着手机做鬼脸,哼!臭爷爷!是不是藏着掖着什么不想她知道。
于桐扫了眼街道,行人稀寥,她也该收摊回家了。
*
于桐回到方城家,刚打开门,就瞧见方城在沙发那儿伸长脖子望着门口,她眨眨眼,方城这是……在等她?
于桐换了鞋进屋,贼兮兮跑去方城那儿,她拍了下他的肩:“哟,哥们儿,等我呢?”随后她在另一个沙发上虚脱躺靠着。
方城收回视线,继续翻着手里的书:“十点了。”
于桐:“嗯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