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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不够!”怪蜀黍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这样并不能让我放心,要知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当下的时代,一个毫无依靠的弱女子生活在都市,无异于养入狼群!”
“无依无靠?”郎君撇了撇嘴,明显不屑到了极点,他鄙夷的说道:“大叔,你没有搞错吧?知道我方才在楼下听到了什么吗?”接着,他微妙魏桥的学着那个女孩的语气说道:“只要您救了我父亲,我父亲会给您很多钱的,要多少都行”
“呃?”怪蜀黍有点傻眼,刚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被郎君打断。
“瞧瞧,要多少钱都行!这话谁敢乱说?并且还是与人民公仆说!”郎君的语气里充满了讽刺,怪声怪气的说道:“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您的女儿有着相当娴熟的应对办法,而最重要的是,你一定很有钱,你的宝贝女儿,一定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她?嘿,一定娇生惯养”
一连着几个‘一定’着实让怪蜀黍哑口无言,是了,他不得不承认郎君说的就是事实,怎么说呢?带着前生的记忆来到了今世,勉强的与一个女人结合成了伴侣,在无感情的十多年婚姻中单单有这么一个女儿,而自己前世今生皆不是普通身份,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宝贝女儿呢?于是乎,过份的爱,就成了溺爱!而溺爱的产物,就是骄横、野蛮、不讲理,总之,千金小姐大笨蛋就是最后的总结词,然后?然后再想起郎君那桀骜不驯的性情,让他照顾这样的一个女孩,他能乐意?
怪蜀黍是越寻思越头疼,很无奈的瞧了郎君一样,一咬牙,昧着良心说道:“不行,你不许胡搅蛮缠乱找借口,冉冉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不是哭了么?哭的那么可怜,那么的柔弱,这足以证明她是心地善良的,你所猜忌的不切实际东西都属于无的放矢,所以”
“你可拉倒吧!”郎君哼了一声,继续无礼打断,管他呢?礼貌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他继续说道:“你看我像是白痴么?你以为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就能为她的性格所买单?是个定论了就?谢谢,虽然这个世界上有眼无珠的睁眼瞎委实多如牛毛,可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心理学,爱不释手的书,也唯有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研究的更是人们的心理,所以?嘿!您女儿的内心情况,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给读者的话:
第九十四章 救我?结合?意外?
面对一个比猴子还精的混蛋,这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面对的!至少,怪蜀黍已经被郎君那咄咄逼人的语气所打败了,谁叫他说的就是事实呢?一个女孩子得知父亲要跳楼而哭的稀里哗啦,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个家里极其富有的女孩子对某些官员提出‘重谢’也不算什么稀罕事,但是!当这个女孩子把这一切都演绎的无比娴熟时,只能说明她从来就没把钱回事,把所有人都看成了被钱支配的努力,最最重要的则是,这样的心理综合在一起,答案就是性格古怪到跋扈的千金大小姐!
只是
怪蜀黍恨死了郎君的敏锐,是了,这不过就是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却被这个小混蛋第一时间看出了这么多的问题,这?这他妈要逆天啊!
“好了,时间不多了!”郎君抬腕看了看手表,他与怪蜀黍说了不少,实际上时间不过只发生在十分钟内而已,在他的计算里,顶多再有三两分钟人民公仆们就要上来了,他可不想找麻烦,于是提醒道:“说实话,虽然我相信了你是我前世的义务,但你必须要明白,人死如灯灭这句话还是对的,上辈子也许我欠你的,却并不意味着这辈子必须还,对吧?这点你必须要承认,好了,你骂我混蛋也好,说我无耻也罢,我能做到的,仅此而已,十八岁,这是底线!”
一口气说完,郎君脸不红心不跳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看那小丫头才十五六岁,照顾她两年?靠,麻烦,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怪蜀黍知道自己已经尽力了,所谓为子女谋福利正是每个身为父母的义务所在,叹了一声,终于,还是点头同意了,道:“好,就十八岁,不过”
“没有不过!”郎君瞪眼打断道:“我最讨厌不过了!”
“你给我闭嘴!有点礼貌会死么?”怪蜀黍一副狰狞要吃人的样子,恶狠狠的咆哮道:“上辈子你就这样,这辈子你还是这样,你到底想怎样?”
“呃,真的?”郎君眨了眨眼睛,弱弱的问道:“说实话,上辈子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