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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到大陆女和台湾男离婚时的情况,大陆女在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配等各个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不知道台湾的法律对于台湾男和台湾女离婚有什么样的规定,要是将自己判给汪展鹏和沈随心她们一起生后,那自己以后的日子绝对不好过了!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佩服李老爷子了。”李知晓将两份合约递给绿萍。
“这是什么?”很旧的样子。“李老爷子?他是谁啊,和这件事情又有什么关系?”怎么汪家的事情还插上个姓李的老头子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怎么自己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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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萍,什么李老爷子,是姥爷。”舜娟有点责怪的看着李知晓,李知晓一家一直都很尊敬老爷子,老爷子在世时,只要和李家沾边的亲戚哪个不赶着往上黏糊,只有李知晓一家,不愿意麻烦老爷子,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连姥爷都不叫,一直是老爷子,老爷子的。
“阿姨,我叫惯了,也就改不过来了。”李知晓知道阿姨的意思,总是嫌自己生分,可自己觉得这是对那个让人尊敬的老人的最好的称呼。
“绿萍,你好好看看这两份合约,这是两份遗产继承的合约,一份是阿姨的,一份是你的。其中老爷子将大部分遗产放在你的名下,在未满二十岁之前不得动用,二十岁之前的遗产监护人是阿姨,老爷子这样安排就大大减少了姨夫可以分配财产的份额,不知道是不是老爷子算到……”
屋内三人沉寂了下来,难道老爷子早早的就算到这一步了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阿姨……”自己怎么说着说着又说到这事上了,徒惹阿姨伤心。
“没事,你接着说,我这是想老爷子了。”舜娟想起自己那个一生要强的父亲,要是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该气的破口大骂了吧。父亲为了自己真是煞费苦心,连退路都准备好了。
“继承的遗产算做阿姨的婚前财产,所以姨夫是没有资格分的,他可以分的部分就是阿姨那部分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利润。而且姨夫在前一段时间赠予沈随心的房子珠宝,都在汪氏的账上走账,阿姨可以使用“「第1020之一的撤銷權」和「第1030之3的婚後財產的擬制」”将这些财产要回来再进行分配。若是阿姨一点都不想留给姨夫,我们也收集了姨夫在公司挪用公款的罪证。阿姨,这些都要看你的决定。”‘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是导师在给自己上第一堂课时说的一句话,自己也奉行的很好,可是对于这个伤害了自己阿姨的人,自己恨不得掏干净他身上所有的钱,完全忘记了导师的教导。
“知晓,这个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两个孩子的归属权问题。”
“只有解决了财产分配问题,才能解决这个归属权问题,要不然阿姨你绝对处于弱势地位,而且我觉的紫菱的抚养权不太好争取。”李知晓对这个叫紫菱的小表妹实在不太待见,本来也就是对她那张整天愁眉苦脸,好像谁欠了她似的那张苦瓜脸看不顺眼罢了,真正的厌恶是在前几天自己正见识到这个紫菱小表妹的威力时——竟然有这么无耻的人,对于爸爸出轨的对象不仅不排斥,还非常乐意亲近并且维护,两个人好的像真正的母女!
“为什么?”怎么会只有紫菱的抚养权不好争取呢,如果紫菱不跟着自己,跟着汪展鹏和那个女人能有好日子过吗?舜娟一想到紫菱不能跟着自己,要跟着继母生活,刚刚对她的怒气就消失了,只担心小女儿能不能跟自己一起生活。
“在双方都要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时,父母双方是势均力敌的,法院判决时,得为子女利益考量而酌定监护人,父母谁较适合,谁就较有可能成为行使亲权之人。法官考虑的情况:一、子女之年龄、性別、人数及健康情形。这个条件孩子三岁以下判给妈妈机会较高,学龄时男孩判给爸爸的机会较高,所以这一条不需要担心。二、子女之意愿及人格发展之需要。这个就涉及到紫菱和绿萍的意愿了,绿萍会选择跟着妈妈,可是紫菱从那天的情况看,和汪展鹏及沈随心的关系很亲密,这个对争取紫菱的监护权就很不利。三、父母之年龄、职业、品性、健康情形、经纪能力及生活状况。因为这个条件,所以需要先把财产划分清楚,才能更好的争取监护权,而且阿姨参加爱心服务社这种义工组织也会被考虑在这里面;四、父母保护教养子女之意愿及态度。五、父母子女间或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间之感情狀況。这第四条和第五条对我们非常不利,阿姨和紫菱的感情……”
“唉,我知道了。绿萍,你和知晓看着办吧,我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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