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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他从历史里知道的白起,还是他自己在这里了解的白起,都是千年不遇的奇才,为大秦打下半壁江山。如果不是帝王的猜忌,如果不是白起的身体原因,不用等到嬴政手里,秦昭王就能一统天下。
白起是不世出的名将,他赢稷想做不世出的帝王。明君良臣,千古盛事,他并不想错过。更何况他还有更深的想法。所以,他亲自在给白起调理身体。
赢稷前世出身盗墓世家。别小看杨家盗墓世家,杨家作为帝国十三大世家之一,自然不容任何人小觑。作为家主,赢稷此人惊才绝艳,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他是当时最有名的高仿大师,任何古迹到了他手里,他都能临摹个八九成像;任何古董,他都能高仿的以假乱真。人家盗墓世家也要与时俱进,打着考古学家的名号,和国家考古队一道,不能明晃晃弄走的古迹,文物不知被赢稷仿造过多少。也就是说国家口口声声说的“XX是真的”都有可能是赢稷这货高仿的。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原则,赢稷确实很厉害,是杨氏历代最出色的高仿大师。
盗墓世家的保命饭碗除了高仿就是养生。每每都在那些阴邪的地方干这些损阴德的行当,难免会阴邪入体。真碰上这些东西了只能驱除了,杨家自有养气的法子。但光是驱除肯定不行,还要养,这里的养,就是保养身体。饮食吃饭都得注意,杨家人都精通药理,人人都能做的一手调养身体的药膳,赢稷就是一个药膳大师。
赢稷给白起调理身体自然是不希望他早早死了。白起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很聪明的知道这绝对是赐食的效果。
就光是这种手段,白起也就不敢小瞧这位国主。白起知道他最大的秘密,他并不打算追究反倒是替他调养身体,光是这份信任和容人之量就让白起佩服。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士为知己者死,白起已经相信他那天说的“我执咸阳,卿战天下”是真心诚意的了。既然君王信任他,他也不会辜负了这份信任(只要赢稷的身体还流着赢氏的血就行,没有人管身体里面的灵魂是谁的。在白起甚至当下人眼里,马小平就是赢稷,是大秦的王)。
白起是信义之人,他既然决定了那就不会反悔。以前他是为大秦战,以后他只为赢稷战。但他实在高估了赢稷这货的容人之量,赢稷前世就是一个盗墓世家的家主,别把他想的有多么高尚多么大度,他根本没有什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君主大气派。他的管理经验也只有一个家族而已,而且这不是个高尚的家族。从家主到每个人,人前一个个装样子似模似样,人后一个比一个猥琐。由此可以想象得到赢稷的肚量。
所以,大良造,一路好走不送。
赢稷这货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用人格魅力去征服白起。想一想他们猥琐到让人不忍回忆的的初遇,赢稷更倾向于他在白起面前已经没有什么人格魅力了。但是秦国主你忘了吗?这是一个用人格魅力征服能人异士的时代啊!想一想人家用人格征服世界,啊不,征服能人异士的战国四公子。
别说赢稷没有想起来,就算想起来了,他也不打算用人格魅力征服白起。
为什么呐?因为赢稷这货一向务实,他觉得其他人人格魅力能征服就行,但白起不行。究其原因,却是“人格魅力”四个字太过飘渺,他信不过。
他必须找一个办法,能把白起帮在他身边,对他不离不弃。这对他好,对白起也好。因为就算白起对他效忠,他都不确定在白起大权在握时封无可封之时会不会将他弄死。他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比前任赢稷更有容人之量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第七章规划
“怎么了?”赢稷看到宫正送饭回宫来的以后一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由奇怪的问道。
“王上,奴才刚刚从白府回来时,依稀听闻白府有喜事了。”
“喜事?”赢稷笑道:“寡人问问大良造吧。”
白起因为国主有召,还以为有什么事,进了宫才被问白府出了什么喜事。
白起就和他说了,意思就是魏氏怀孕了。
传宗接代,这当然是喜事。白起眼睛里都含着淡淡的笑意,被赢稷补得身体好转的脸上涌着淡淡的红晕,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光华灼灼。
赢稷心中并不高兴,他把他养的这么好又不是为了让他和魏氏滚床单的。但他脸上并不露半点,只是让白起教他认字。
对于赢稷这个高仿大师来说,前任的笔迹并不难仿,难的是他并不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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