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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从小饱读诗书,一身风流气质与生俱来,加之宽肩细腰阔背窄臀,实在是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人物。
三人一番寒暄过后便是寻常叙旧,莫忧没有猜错,这洛恬便是去年在凤求凰流连多日的贵公子田骆,化名都这么好认,古人果然脑子单纯。
这洛恬从小风花雪月惯了,最是个见一个爱一个的人物。当初见风天傲霸气天成如豹子般敏捷伟岸,便动了心,只是日日欢好也便没那么新鲜了。后来在凤求凰与莫忧惊鸿一瞥便念念不忘,但这种寻欢作乐的喜爱自然与真正的追求还相去甚,他眼中紧紧盯住的,仍然是大夜国这块肥肉。
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忽然冒出来个机敏伶俐的冯谦,大丈夫风度绝对不输风天傲,却不像对方那样盛气凌人孤高自赏,而是甚会体贴佳人,席间数次留意到他面目微醺,面对莫忧的劝酒竟调转枪头替他挡了起来。
洛恬自小贵为皇子,如今又是一国之君,谁会想到要去呵护于他,不过都是敬畏罢了。偏偏他的心里却极度渴望如同闺中女子般被爱人保护爱怜,或许也与人母妃在深宫多年苦苦守候父皇的偶尔临幸有关吧。他看多了女人为爱等待的苦痛与甜蜜,竟自小就着了魔,只当自己是个女人,渴望一个宽阔结实的怀抱。
原先结识了风天傲,他以为自己等到了。可风天傲到底曾经贵为夜威帝,且天生桀骜不驯高高在上,如今就算落难也不肯失了高贵的风度,与他之间,随着相处时日的增多,隔阂实际上已然日益增加。
终日两人日日欢好,夜夜情话,他冷漠狠厉的伪装包裹下,那颗企盼被爱被呵护的心,却是越来越空虚,越来越冰凉。风天傲于他,渐渐变成了一个夺取大夜的有力助手,而不再是当初那个想要仰望与依赖的恋人。
“洛公子相约在下,不会只是吟风弄月这么简单吧?你我除了寻欢客与风月老板之外,似乎还有些别的关系吧?不巧公子你贵为星瀚国君,区区不才却是大夜皇后,这可如何是好?”
莫忧见他时常看着冯谦心神恍惚,心里虽然有两三分明了,却也不敢判断这个传说中的笑面修罗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不如单刀直入以攻为守的好。
冯谦自四五岁开始便跟着大哥流连花街柳巷,市里黑帮,什么人什么事没见过?从一进门起他便看出了眼前这个少年对自己一点别样的情愫,因此多次试探努力,早对洛恬的心理把握了个八九不离十。
“若说两军对垒自然再没什么兄弟朋友的情分可讲,但洛公子是个重情之人,与我莫兄弟几面之缘便如此放在心上,竟肯放下身段以私交相见,冯某实在佩服得紧。冯某不才,不知是否有这个福气与洛公子交个朋友?”
轻轻巧巧几句话便把洛恬这个别有用心的见面安排编排得冠冕堂皇,既捧了眼前这个骄傲别扭的少年,又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的“倾慕”之情,这就是冯谦,一个市井流氓和王孙公子的混合体。
“啊……不不,冯公子言重了。冯公子一表人才谦谦君子,洛某自然是极愿意结交的。”
最后几个字几乎是挤在牙缝中说出,洛恬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两颊火烧一般地滚烫,不由低下了头。
“哈哈,好,那在下先干为敬,敬洛贤弟一杯!”
冯谦自然是顺竿爬,称谓立刻从洛公子变成了洛贤弟,一只大掌大大方方地拍在了他的削肩上,偏偏还有意无意地在他后背上揉弄了几下。
洛恬久惯风月身体早已十分敏感,如今面对心仪的对象正在心猿意马满怀春心之时,哪里禁得起他这样挑逗,当下双手一颤手中的酒杯便落在了地上。
啪!
()
清脆的陶瓷声响彻整间雅室。
“快走!”
洛恬几乎只是忡愣了一秒,便迅速回过神来,大力地将冯谦往外推去,口中大喊要他们快跑。
莫忧与冯谦早有准备,自然知道这不会是个寻常的约会,当下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运足真气汇聚掌心,腰间的寒铁软剑也蓄势待出。
“有埋伏,你快走!”
冯谦见四周的雕花窗洞皆有黑衣人冲入,粗略一看不下八人,忙长剑当胸护卫在前,一手将莫忧护在身后,一双星眸却似有怨愤地看了一眼洛恬。
“我……”
洛恬正与他处在心甜意洽之时哪里受得了他带着恨意地眼神,一咬牙狠狠心铁扇一开就要冲上去帮忙,却猛地被一阵风朝后一带,迅速跌入了一个坚实的怀抱,一双铁臂牢牢箍住了他的蜂腰,自然不用想,便是风天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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