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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保养得极好,从领口处,透出缕缕醉人无比的香风,虽然惊慌失措,却还安然,那如云的秀发,随风飘扬,充满着一种动感的美,前面的脸蛋儿,虽然刚才匆匆一瞥,很显然超过了身后这个少女的美,而且是一种雍容华贵的美。
“贵妃娘娘,你会骑马么?抓紧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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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承志无奈之下,只得询问道。
“啊……我……不会呀。”
前面的贵妃娘娘,话声一出,倒把个袁承志给惊了一跳,这女人的声音,哪有这么好听的?此时虽然如丧家之犬一般,可她说话的声音,仍然如珠落玉盘,娇脆而妩媚。
“那……来不及了,贵妃娘娘,你来骑马,后面的女孩,你抱住贵妃娘娘,我这就下去了。”
袁承志急声吩咐道,后面的人马,离得太近了,眼见得一箭射来,就可能会射到自己身上了。
“啊……那,你怎么办?”
虽然情势危急,贵妃娘娘仍然还能想到救她的恩公,还真是不错的美人呢。
“别管我,你们直接冲进城去。”
袁承志身轻如燕,跳下马来,那马上少了一个身高体重的袁承志,自然跑得快了一些,直接冲过吊桥,飞奔入了城,袁承志运起轻功,飞速追上,吊桥正缓缓升起,对面大队人马如果追进城来,那还了得?当然要升吊桥了。袁承志来到吊桥近前时,奋起神力,运足力气,高高跃起,伸手在吊桥头上一搭,身体一翻,上了吊桥,快步奔向城门。后面的追兵,见他们已经进了城,胡乱地骂了一番,拨马便回。
袁承志进了城门,稍事喘息,守城的士兵,验过袁承志的身份文牒,才放袁承志进了城。袁承志一时也不知道去哪里,便信步往南京城的大街上走去。南京,古称金陵,是著名的古都,在明朝时,称为南都,也是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
古人迷信,常想要占有天下,必须要占据王气之地,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紫金山纵横南北,恰似巨龙潜伏,而石头山则临江陡峭,如虎盘踞,这就是南京龙蟠虎踞的来历,此外在南京的前方还有一条长江,皇帝和我们一样,买房子前都要看风水,南京背山面水,实在风水好得爆棚。在明之前,已经有六朝定都于此,到了元朝,这个地方叫集庆路。不但地势险要,而且还很富呢。附近不但是重要的粮食产区,还兼顾着商业中心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这里有运河之利,在那个从北京走到南京要几个月的年代,水路实在是太重要了。
袁承志正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忽然前面一个青年公子,带着家人拦住了袁承志,倒把袁承志吓了一跳,看那青年公子时: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缨络,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青年公子只是盯着袁承志猛瞧,随后笑道:“你可是刚才救了两位女子的恩人?”
“嗯,正是在下,不知这位公子是?”
袁承志拱手为礼,见他只是微微还礼,知他是富家公子,倒并不为意。
“这是我家宝二爷,请问相公名讳?”
那家人赶紧上前问道。
“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了,“难道,是贾府的宝玉宝二爷?”
袁承志疑惑地看向青年公子,见他微微点头,似笑非笑,倒也算是一个浊世佳公子了。靠,自己竟然遇到了贾宝玉!这算什么说道?
“在下袁承志,父亲名讳叫做袁崇焕。”
袁承志礼貌地回答。
“袁崇焕?你是袁伯父的儿子?哈哈,太好了,太妙了。”
贾宝玉拍着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这可太好了,你多大了?”
“我年方十九岁,来到南京,正要找个地方投宿。”
袁承志老实地回答道。
“哈哈,投什么宿?贾府里,还养不起你么?”
贾宝玉素来不喜与男子结交,袁承志当然明白他的怪毛病,见他似乎与自己颇为投缘,倒也欣喜了一番,金陵的名门贾府,因为一本红楼梦而闻名于世,袁承志作为未来人,当然知道贾宝玉这个人。
“那就谢谢宝二爷了。”
袁承志躬身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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