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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王一筹,齐王之所以能够得志,是成都王谦让的结果。
齐王对此心知肚明,于是他投桃报李,给成都王“录尚书事”,魏晋以来朝政大权逐渐由三公九卿转移至尚书省、中书省,“录尚书事”即意味着有权参政议政,齐王此举实质是在邀请成都王共同辅政。
但是此时的成都王并未对权力表示有很强的欲望,无欲则刚,成都王对于此次齐王主持的权力划分并没有显示出不满。
感到不满的是河间王,他在这次博弈中可谓惨败。论收益,河间王甚至不如常山王、广陵公和新野公,后三者加官进爵,加的都是掌握实权的官衔,进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爵位。河间王千里奔赴,却仅仅得到一些虚职:“侍中”这个职位表示河间王以后有直达禁宫向惠帝奏事的权力,而“太尉”只是一个虚衔三公,并没有指挥兵马的权力。河间王在想要染指的政治领域,可谓颗粒无收。
河间王颗粒无收的原因是齐王的有意压制。齐王痛恨河间王当时的骑墙行为,更加痛恨河间王事后凑过来捡漏,所以只给他一些虚幻的优宠,将其排除在参议政事的门墙之外。
河间王固然贪心不足,齐王也未免有些意气用事,二王因此结下仇怨,导致日后的反目。
由这道诏书也可以看出皇权的微弱的趋向,说赏与罚是人君驾御臣子的两大利器,此时这些利器已经失效。
如果赏罚分明,河间王不仅无功,反而还应当受罚,结果他却升任三公;无独有偶,幽州的王浚拥兵自重、首鼠两端,惠帝不仅没有降罪,反而给王浚官升一级,由宁朔将军升任为安北将军。
当罚不罚,当赏则在滥赏。在平时,封三公是不寻常的朝廷大事,皇帝要为此祷告天地,到太庙向祖宗备案;而加三赐之礼、加九锡之礼更是惊天动地的事情,几百年才碰上一次。如今可好,惠帝一口气封了三个三公,给两个大臣加九锡,另一个加三赐。
显而易见,这道诏书不符合惠帝的利益,只符合权臣们的利益。这次权力重新分配的博弈,其依据也不是功劳的大小,而是拳头的软硬、武力的强弱。
齐王在豫州滞留的两个月并没有白费,他带足了兵马才来,果然是深谙政治的有心人。
不过尽管齐王心思缜密,有的地方他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分配利益的诏书下达之后,成都、河间二王仍赖在洛阳不走,齐王对此无可奈何。
乱世之中的政治话语权是与军事实力相匹配的,齐王只是略胜一筹,并非一家独大,虽然惠帝充当了仲裁,判给齐王执政权,但是齐王到手的仅仅是纸面上的权力,他根本无法号令天下。远的不说,即使在区区洛阳城,缺乏成都王、河间王的配合,齐王就无法控制住局面。
当时洛阳汇聚了晋朝半数以上的军队,大大小小的军事团体成百上千,每一支队伍都代表着一方势力,要求在新政权中分一杯满意的羹。他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为了增强竞争力,他们又相互结党,最后形成三大阵营。齐王、成都王、河间王就是这三大阵营的核心。
所以齐王、成都王、河间王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也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战斗,身后那几十万军队是他们争权夺利的利器,同时也是挟持他们的力量。三王必须喂饱麾下那些将领,满足他们的野心。
惠帝诏书一下,三位王爷都成为三公,三公照例就要开府。
开府是一种优宠,也是种特权。普通的朝廷官员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尚书有尚书台、御史有御史台、太仆有太仆寺等等,他们的同僚、下属也全部由朝廷任命;享有开府殊荣的官员则不同,他们可以在自家府邸开设办公衙门、处理政务,并且还可以自主征辟属官。
于是齐王、成都王、河间王在各自的官邸开府办公,各自任用亲信征辟为掾属。三王的身份全是都督,他们的亲信也都是军人,他们的衙门通行军中号令,实权都掌握在军人手中,文职官员只负责抄写文书等可有可无的职务,这俨然是个军政府。
齐王的开府地点是在他父亲司马攸的故居,史书上说齐王“大筑第馆,北取五谷市,南开诸署,毁坏庐舍以百数,使大匠营制,与西宫等”。如此大兴土木,一方面反映了齐王的骄奢,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齐王几乎另立一套政府班子,使惠帝与朝廷完全成为摆设。另外二王想来也是差不多行径,只是规模有所不及而已。
三王这些僭越违制的行为在当时就很引人非议,于是有侍中嵇绍直言进谏。嵇绍是“竹林七贤”中大名士嵇康的儿子。嵇康在四十年前被文帝司马昭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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