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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是那只失掉嗓子的画眉。
我不想做第二个项明,江潮!
没由来的,我还是明白了,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有三种方式的,项明选择的是紧追不舍,阿海选择的是生死与共,而我冠奇,想要选择遗忘自我。
我要做你的阿海江潮,我会把我的整个生命都献给你,为你制约着你的阿海,替你守着这半壁江山,只求我们的友谊并不残缺,还是完整的一块。
燃烧的基情 曹海篇
嘿嘿,是哥,之前俺和江小骚的那些事哥就不在这里叨咕了,看文的筒子们想必也都知道俺和小骚是肿么风风雨雨一路走过来的嘎嘎。
揍说说哥后来和币姐回蓝门后的事情吧,就当看回忆录或者日记,回去之后基本没有发生什么特大事件,哈哈哈,当然指的是蓝门。
蓝门在哥和冠奇虎子的执掌下一直顺风顺雨的,各个分堂的生意也做的是风生水起的,钞票是达达的赚,嘻嘻。
筒子们素不素想知道哥有木有偷腥啊?哥承认,哥有,而且是小秋,那不是币姐总是和冠奇凑一块谈公事嘛,哥就生气、嫉妒,然后就总是和币姐找茬干仗,有段时间俺俩那仗都打飞了,哥特么生气就去天上人间喝闷酒,一来二去的就和小秋扯上了,后来就暗地里给小秋搞了一间小公寓,专门是哥和他偷情的地儿。
那孩子活得好,床底间别有一番风情,哥其实也没想要他,就是有天他差点被天上人间的客人给强了,多亏哥粗线,他才幸免于难,然后这孩子就哭着求我做他主人,还说要把他第一次献给我,他说就算以后他真的被人强暴也没有什么遗憾了,他把他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想要给的人就很知足了。
没由来的,哥就特么想到小白当年下海的前一晚也来找哥,要把他第一次给哥,哥没要,所以那孩子最后的结局香消玉殒了。
说到这里,筒子们又特么该问哥是不是喜欢小白,哥都说了一万次了,只是内疚,是终生的遗憾。
所以人都贱,完美的不会太记得,唯有遗憾与残缺才最容易成为永恒,就像小说的悲剧永远都是经典,幸福看过就忘。
我和小秋的事当然纸包不住火,最后的结局就是东窗事发,币姐很淡定,完全出乎哥的意料。
币姐什么都没问哥,也没有自我放纵,还是那个雷厉风行,处事果决的蓝门龙头,哥忘了,哥日日与小秋销魂,真的忘记了曾经对币姐的承诺,无论多晚,也要回家与他同床共枕,渐渐的,我不再嫉妒冠奇与币姐,完全落入了小秋的温柔乡,甚至觉得与币姐在一起食之无味,看他也有点昨日黄花的味道了。
春去秋来又一冬,小秋俨然成了哥的二老婆,哥后来瞧着币姐也不管,干脆也不再避讳他,适当的场合哥都带着小秋与我出席应酬,久而久之,不知道哥和币姐关系的,都特么以为哥和小秋最终会修成正果呢。
荤界一开,我去,那叫一个一发不可收拾也,操,老大都不管哥,小秋算个吊啊?不过他还真以为他是个吊了,这时间一久,他有点忘了自己的身份地位,开始敢和哥耍闹了,最后竟然还放肆的敢私自翻查哥的电话号码和短信,你妹的,这厮胆子肥了吧?
哥要和他断,他又自杀又剖腹的,和哥一顿保证再也不敢了,其实他适当的作作闹闹,哥还素比较喜欢的,全当情调了,闹过分的话就木有太大意思了,再者哥还真没操够他,小屁眼老紧绷了,所以俺俩又好上了。
第二年,哥忽然就得了一场病,你妹的低烧、咳嗽、全身起红色的丘疹,密密麻麻的,小秋吓死了,指着哥就说哥得了艾滋病,这些是前兆,其实,再往下哥也不用多说,你们都猜得出咋回事,小秋跑了,他是挺爱哥,只可惜还没爱到命都不要的地步,我特么的不过是得了过敏性荨麻疹而已,瞧把他给吓的,我还真没想逗他,是他自己不听哥说完,执着的加速了我们爱情的死亡,呵呵呵。
哥其实有点伤心,别说一个跟了你睡了两年的人,就是你随便养的猫猫狗狗也会有感情啊,唉,这孩子伤了哥的心啊,也要哥看清了自己的丑陋。
我没有骗小秋,可我却回家骗了江潮,我对他说我得了AIDS,币姐当时就摔碎了手中的暖瓶,他很震惊,简直是不敢置信的瞪着哥,没过几秒,他哭了,颤抖着唇对哥说:“我可算等到你回来了大海。”
我只是想说,就这么一秒钟而已,币姐的情真意切要哥像被凌迟了一样的痛,缠绵的相思瞬间在哥的胸口化开,还是旧车好,越开越顺手,还是旧衣服好,越穿越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