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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几乎找遍了S城所有的医院,根本没有一个叫凌晨的人。林夜也去了凌晨的家,可是却已经人去楼空。
林夜失去了凌晨所有的联系,可他这时想起了一个人——苏茉。
“苏茉,你告诉我凌晨在哪儿?”
“苏茉,凌晨到底在哪儿?”
“苏茉,凌晨呢?凌晨去哪儿了,你一定知道对不对?”
“苏茉,算我求求你。”
“苏茉,我把凌晨弄丢了,你帮我找找好不好……”
“苏茉,凌晨在哪儿?我找得好累啊。”
林夜那一觉醒来时,望着天花板,他突然明白了他爱上了一个他失去的人,林夜曾试着忘掉一切,却发现那是徒劳无功。
林夜一遍遍回忆着那心跳声,如苏茉所言:林夜,永远失去了凌晨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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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温哥华机场。
“爸爸。”凌晨靠在父亲的身上。
“怎么了,晨晨?”
“怎么我看不见东西了?”凌晨的世界一片黑暗,他抓了父亲的袖管,像抓住了最后的稻草。
“晨晨,坚持住……晨晨,晨晨……”
凌晨,我爱你。
骗人?
凌晨,我爱你,可我要去哪儿爱着你……
——林夜,再见了。
备注:【小常识一则】人在死在之前,瞳孔会扩散,会看不见东西。但是人的听力是最后消失的,所以在人快要不行时要拼命跟他说话,让他保持意识尽量延续生命。
第二卷 归来篇 第二十一章 他是谁?
七年之隔,林夜好像在凌晨给的梦里渐渐的变得成熟了,林夜不再混社会了,不再吊儿郎当了。
林夜高中毕业后,念了大专后来跑去了烹饪学校学习了一年,偷了爸妈的钱去了外国学习料理。
林夜是自己背着行囊到处去学习,常常没了钱就在当地的饭店里打工。因为苏茉说过凌晨去了加拿大,所以把那里设为了第一站。从渥太华到蒙特利尔到魁北克,林夜一路向东,与温哥华逆向而行着。
霓虹或者乡间,林夜努力地吸着空气,幻想能和凌晨一片天地。
林夜第一个学会的菜色是加拿大的特色菜‘枫糖煎三文鱼’,他幻想着有一天再能见到凌晨,他一定会给他做这道菜。
林夜后来又转站了欧洲,没去几个国家后又到了日本,最后到了香港,最终回到了S城。
二十四岁的林夜继承了父母开得小饭馆,做得还是地道的中华料理。林夜想起了凌晨当年的一句,如果林夜开个大酒店,保准赚钱。可现在看来自己却只是窝在一个小饭馆里。
虽然店面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商界街附近的位置,但林夜受够了每天买饭盒的日子,因为人手不够大多数跑腿的任务都是林夜这个小老板去做得。
林夜店里的帮手包括一个大厨、两个跑堂和一个柜台,有两个是原来和林夜混得朋友,其余两个都已经是大叔级的人物,四个人没事的时候打打牌九,林夜则自己躲在后面的小屋里玩玩电脑,上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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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的店里最近接了一笔订单,是给一家大公司送午餐,总共是四十份饭,林夜和另一个员工开着小破车去送餐。
路上林夜拿出了名片,上面写着——‘左氏企业’。最近金融版的头条都能看到它的名字,什么‘左氏少东家,归国手遮天’‘左氏酬宾宴,花价上千万’‘才子佳俊,左氏刮起新金融风潮’。
林夜嗤之以鼻地合上报纸,“都是他_妈的放屁,不就是个家族企业吗,占了他老子的光了。”
一旁开车的员工老冯一边开着车,一边把一旁的杂志递给了林夜说:“翻到第九十四页。”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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