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1/2 页)
甚于战胜敌人。他们究竟是战胜者还是战败者,那又有什么
关系呢?上帝难道不比他们自己更明白他们应该是怎样的吗?
就请想象,一个骄横慓悍而意气激昂的敌人,会从他们的这
种斯多葛主义里得到多少好处吧!把那些对于光荣与对于
祖国充满着热爱的豪侠慷慨的民族,面对面地摆在这种基督
教民族之前吧,试想你那基督教共和国是在和斯巴达或者罗
马面对着面吧;这些虔诚的基督徒恐怕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
之前,就会被击溃、被粉碎、被消灭的;或许他们可以保全
下来,但那仅仅是由于他们的敌人对他们心怀鄙夷的缘故。在
我看来,法比乌斯手下兵士们的誓言是一个很好的誓言;他
们并不宣誓要效死或者要战胜,他们只是宣誓要以胜利者的
资格凯旋,而且他们信守了自己的誓言。基督徒是从来不做
这样的事情的,他们会以为这是在试探上帝了。
然而,当我说一个基督教的共和国时,我已经是错了;因
为这两个名词是相互排斥的。基督教只宣扬奴役与服从。它
的精神是太有利于暴君制了,以致暴君制不能不是经常从中
得到好处的。真正的基督徒被造就出来就是作奴隶的;他们
知道这一点,可是对此却几乎是无动于衷;这短促的一生在
他们的心目之中是太没有价值了。
有人向我们说,基督徒的军队是很出色的。我否认这一
点;就请他们给我指出这种事实来吧。至于我,我根本就不
知道有什么基督徒的军队。有人会向我指出十字军来。关于
十字军的勇敢这里不必争论,我只要指出十字军远远不是基
督徒,他们乃是牧师的兵士,他们乃是教会的公民;他们是
在为他们的精神的国家而作战的,但是这个精神的国家却不
知怎么回事竟被教会弄成为尘世的了。很好地明了了这一
点之后,这就又回到异教主义去了;福音书从不曾建立过什
么民族的宗教,因此在基督徒之间,任何神圣的战争都是不
可能的。
在异教皇帝的麾下,基督徒兵士是勇敢的;所有基督徒
的作家都肯定这一点,而且我也相信这一点;但那乃是对异
教军队的一场荣誉竞争。自从皇帝成为了基督徒,这种竞争
就不复存在了;并且当十字架驱逐了鹰之后,罗马的全部
尚武精神也就消失了。
然而,撇开政治的考虑不谈,现在让我们回到权利问题
上来;并且让我们在这一重要之点上确定我们的原则。社会
公约所赋予主权者的统治臣民的权利,正如我已经说过的,
决不能超出公共利益的界限之外。因此臣民们的意见所应
该遵从于主权者的,也仅仅以那些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意
见为限。可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
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但
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到道德与责任——而这种
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
——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此外,每个人便都可
以有他自己所喜欢的意见,而主权者对于这些意见是不能过
问的。因为,既然主权者对另一个世界是根本无能为力的,
所以只要臣民们今生是好公民,则无论他们来世的命运如何,
就都不是主权者的事情了。
因此,就要有一篇纯属公民信仰的宣言,这篇宣言的条
款应该由主权者规定;这些条款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
而只是作为社会性的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则一个人既不可能
是良好的公民,也不可能是忠实的臣民。它虽然不能强迫任
何人信仰它们,但是它可以把任何不信仰它们的人驱逐出境;
它可以驱逐这种人,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敬神,而是因为他们
的反社会性,因为他们不可能真诚地爱法律、爱正义,也不
可能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