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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多了,一会人多了我更不好脱身,你们哪位送我出去——”
“我来。”
我朝电梯口一探头,头发修理得整整齐齐、人模人样的陆逊站在那里,一脸的埋怨,“你啊,太不够意思!”
“哎呀,你都混上车了。”我开着玩笑,陆逊并不在意,“你要是还在,飞机也能买回来。”
陆逊的车上满目都是高科技产品,我却不禁想起叶欢学长车里那个水晶的家徽,还有寻欢车里的可乐瓶子。
“最近我真是老了,特怀旧。”
“睹物思人。”陆逊说话也越来越老练了。“刚才播放了欢场建立伊始的资料片,大家都看的泪流满面。老艾真能装,装做什么都不知道,不知心里憋成什么样子了。”
“他现在是倚天杀了。”
“又能有什么区别?”
“有啊,他现在终于可以大展拳脚,做他想做的事了。”
“你这样看他的么?”陆逊看了看我,“怎么说呢,你是了解他的,却不是完全的了解他。”
“说的头头是道的,你又知道多少?”
“我怎么不知道?当初他千方百计的要回来求我,并不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出人头地,而是——”陆逊看了看我,“你猜?”
“为什么?”
“答案,你亲自去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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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公寓,依旧只有我一个人。昨日那么多张脸,那么多个场景,仿佛就是一场梦。梦的结尾,陆逊在跟我说,答案,你亲自去问他。
我怕这个答案。
我甚至怕在这样的时候,再见到他。
学校总归是个避难所,社会上有再多愁苦,校门一关,就是一个天堂。
走在肃杀的小道上,乌鸦都不多停留。教堂风格的建筑随处可见,长椅木头已经掉了漆色。我常爱坐在这里,用当初他送我的触屏手机打电话。
一碰,就红了。
他这个时候是否也在看着那个直板手机,回味着我呢?
涂龙斩,倚天杀。
直板女,触屏男。
呵呵,还真是般配。
当他消失得没有影踪时,我站在这名利场的巅峰守护着失落的欢场。
当我躲在异国他乡乐得清静的时候,他成为万千瞩目的宠儿。
我们的轨迹,竟然总是光与影的交错。
看了看表,还有些时差,他那一边估计还在为刚刚忙过的大活动补觉,而或是又投入了新的战斗——
我不该打这个电话的,可是我忍不住。
我的触屏男人,仿佛硬的像一堵墙,实际上轻轻抚摸就会害羞。
等待接通的那几秒,心还是会像最初的那样悸动,仿佛自己还是那个热恋中的少女,但那感情,与最初对学长的那份单纯的仰慕,又是不同的。
我与他,同甘,共苦。
他知道我最脆弱的一面,我也知道他最不能启齿的秘密。他成就了我成为一个真正女人的梦想,我也为他守住了他展翅翱翔的云端——
仿佛已如亲人,连感谢都不必。很多话已经不会再开口,只是电话那边一个熟悉的鼻息,就足以安心。此刻电话接通,还未开口,我已经能听见他的疲惫,甚至那靴子踏在雪地上的脚步声。
“怎么,那边也下了雪么?”
“你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呢?”
“那已经不是我该去的地方了。”
“哦,这么说来,也不是我该留的地方了。”
我抽紧了呼吸,他总是能如此轻易的洞穿我的心思。是的,寻欢,我多想让你和我一起离开那是非之地,我多怕你有一天会再一次消失不见——
其实我从不是倾城,你不是守候我的经纪人。
其实你也不是夜王,我不是追随你的小秘书。
我们只是两个相爱的人,经历了这么多,曲曲折折,我以为,一个平淡的终点才是最好——
可惜,我无法说出口。
“别开玩笑了,你不留在那里,那你打算去哪里?”
“有你在的地方喽。”
声音从空气中直接传来,路的尽头,他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一个大皮箱,一脸疲惫,却是开心的笑着。
手机里依旧传来他的鼻息和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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