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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鄂尔泰、张廷玉素不相得。余非不知,既不使一成一败,亦不使两败俱伤,在余心固自有权衡。
乾隆六年,御史仲永檀参劾步军统领鄂善,并及于张廷玉、徐本、赵国麟多人,致令鄂善自尽。
不久,六年夏,以黄廷桂“滥举匪人,降二级调用”一事,鄂尔泰受到皇上“严行申饬”,据说从此敛迹修身。
乾隆七年,以仲永檀与鄂尔泰之子鄂容安串通泄密、陷害异己,将仲永檀下狱,鄂容安退出南书房,鄂尔泰交部察议,以示薄惩。
乾隆十年,鄂尔泰病故。
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朋党”犹可,只剩一个(独大)就令人难以容忍了。因此虽说“鄂尔泰在生时,朕屡降旨训饬,较之张廷玉尚为严切”,但皇上并未放过所谓张党。
乾隆十三年,年已七十七高龄的张廷玉上疏请求致仕归田,为满心不悦的皇上留下;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张廷玉竟然没看出皇上的不快,一来一往地摆起自己的理儿来。
在他的一再要求下,乾隆十四年皇上终于准其原官致仕,张廷玉未能亲至谢恩,又因担心改变先皇遗命,不准其配享太庙,复“请一辞以为券”。用皇上的话来说,这就迹近“要挟”了!
张廷玉历事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任职中枢,参予密勿,曾经雍正皇帝许诺,死后可以“配享太庙”,在清朝祖庙中获得一个陪祀的地位。在这之前,还没有一个汉人能享此“殊荣”。有,亦从张廷玉始。
皇上于盛怒之下,削去其伯爵名号。乾隆十五年,张廷玉更是动辄得咎,又被宣布罢免其身后配享。皇上甚至指斥他“在皇考时仅以缮写谕旨为职,此娴于文墨者所优为”;“朕之姑容,不过因其历任有年,如鼎彝古器,陈设座右而已”。极尽羞侮。
随即发生四川学政朱荃“匿丧赴任,贿买生童”,罢官回藉途中,投水自尽一案。朱荃为张廷玉儿女亲家,曾得到他和梁诗正、汪由敦等人的先后举荐和包庇,上谕:张廷玉若尚在任,朕必将伊革去大学士,交刑部严审治罪。经“传旨询问”后复遭罚款、追缴此前赐给一切御笔、书籍等物,并查抄其在京住宅。梁诗正则交部察议,汪由敦降为侍郎。张党受到重大打击。
乾隆二十年,借胡中藻文字狱案,继续打击鄂党。'9'内阁学士兼侍郎衔胡中藻处以斩决,鄂尔泰之侄甘肃巡抚鄂昌令自尽,大学士史贻直休致回藉。张廷玉恰于此时病逝。上谕:鄂尔泰、张廷玉,亦因遇皇考及朕之主,不然,何事不可为也?一面警众,一面仍准二人配享太庙。并于几十年后复谕:“本朝纲纪整肃,无名臣,亦无奸臣”。'10'他不但像他的父亲那样,不赞成有任何的结党行为,而且不允许大臣在上奏前互相讨论、私下交换意见。据说,乾隆朝的“朋党”从此绝迹。
同时,一向并无私属的皇上着意培养了讷亲、傅恒等一干新人(皆满族亲贵)。开始有了自己的核心班底,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大的作用。
以致皇上终于可以说:
(我国家)内无诐谒之女宠,干政之宦官,朝无擅权之贵戚大臣,外无拥兵之强藩巨镇。凡历代以来,所为腹心之蠹,跋扈之奸,不但无其人、无其事,抑且无畿微之萌蘗。'11'
但他仍然高兴不起来,根深蒂固的吏治问题仍未解决。
经过雍正一朝的整顿,吏治曾有很大的改善。问题却不可能“一劳永逸”,根本解决。乾隆初推行宽大政治,曾将雍正朝贪劣有据的革职官员两千一百余名予以复职,所有官侵吏蚀一概豁免。但不久之后,问题就又出现,同时,也有不少新的规定出台。
乾隆元年十二月癸亥,闻近日督抚中,有收受属员馈送者,谕令禁止。
乾隆三年四月甲申,令停止督抚贡献,谕:各省督抚,向来有进贡方物之例。朕御极之初,即降谕旨,令三年之内,停止进贡。并谕令督抚等毋得收受属员土仪。'12'
乾隆四年二月丙戌,禁内外官吏侵亏国帑。
乾隆六年九月庚寅,因定例文武官员犯侵贪等罪,于限内完赃,俱减等发落。近来侵贪之案渐多,照例减等,便可结案。谕令将乾隆元年以来侵贪各案人员陆续发往军台效力,以为黩货营私者之戒。
但立法虽严,自乾隆初年,特别是乾隆六年以来,即出现不少大案。六年三月,发生山西布政使萨哈谅收兑钱粮加平入己、山西学政喀尔钦贿卖生童案,实出于意料之外,上谕:
朕御极以来,信任大臣,体恤群吏。且增加俸禄厚给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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