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页)
虹←桥←书←吧←。←
第19节:以最小的痛苦换得最大的幸福是经济学的宗旨(2)
杰文斯还利用边际法则分析了资本、劳动、地租、利润和工资等。他认为,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会引起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是负效用,劳动时间愈长,负效用愈大;二是劳动收获的产品能够带给劳动者快乐。当劳动者从劳动产品中获得的边际效用等于劳动所引起的边际负效用的时候,他们便会终止劳动,此时,劳动者获得的总效用是最大的。在杰文斯看来,劳动者是理性的,他们会非常经济地在每一块土地上分配自己的劳动量,劳动产品增量和劳动增量的比率会相等。杰文斯还将资本定义为:维持各种有用工作的劳动者所必需的多种商品的总称。杰文斯认为,利息率决定于边际产品和边际资本的比率,自由资本的利息率有在所有职业上互相一致的趋势。
在杰文斯所处的那个时代,传统古典经济学一直占据着学术领域的主导地位且具有牢不可破的气势,很多经济学者都是它的忠实维持者和拥护者。但是,杰文斯却完全出于自觉地向它发起了挑战,宣称要遵循一条和传统古典经济学完全不同的路线,重建自己的理论经济学。
勇敢的杰文斯将矛头直指穆勒和李嘉图的经济学说。杰文斯认为,除人口理论与地租理论以外,古典经济理论中的别的理论已无任何可取之处,尤其是工资基金学说更是迂腐至极。他对古典经济学发出的挑战与提出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以主观主义原则为基础改写了经济学的一系列理论与原则,包括它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价值理论与价格理论、资本学说、劳动学说以及分配理论等很多方面。另一方面,杰文斯在坚持传统经济学研究方法——演绎法的同时,将数学方法引入了经济学中,以数学原理(主要是运用微积分)来表述与说明经济学原理,并以此建立了“自利与效用的力学”。
效用理论是杰文斯分析的出发点,此前他曾经提出过“苦乐论”。他认为:“快乐与痛苦无疑是经济计算的最终目的,以最小的努力满足最大欲望,以最小厌恶的代价获取最大欲望的快乐,使快乐增至最大限度,就是经济学的任务。”在“苦乐论”的基础之上,杰文斯以主观心理分析为起点,以效用论作为基础,以数学分析作为工具,提出了自己的主观效用理论。他指出,效用需要由一个人的幸福或者快乐的增加量来计算。他以人的欲望和满足为出发点来论述自己的主观效用价值论,以个人欲望满足的心理感觉来解释商品、效用和价值等概念。比如,杰文斯指出,商品是能提供快乐或者避免痛苦的物品、资产和价值等;指出效用是快乐的产物,并非物品与生俱来的内在属性,只表示物品和个人福利之间的关系。人的直接意向,是一个物品在当时是不是有用的惟一标准。效用是主观心理现象,主观效用是商品价值的基础。价值的有无和多少完全决定于效用,是一个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程度或者估计,是主观的东西而非商品的内在客观属性。
杰文斯在价值量的决定上以“最后效用程度”当做主观价值的衡量标准。商品价值的大小决定于“最后效用程度”的大小。杰文斯认为,一种商品在一定数量以前是绝对必要的,更多的数量具有不同程度的效用,可是超过一定数量以后,效用便渐渐降低为零甚至变为负数。杰文斯进一步区分了总效用与后来学者所定义的“边际效用”,指出总效用是一个人由物品的消费所得到的总幸福量,也就是一切现有产品各个单位的实际效用总和,最后效用程度(即边际效用)是“对现有存量来说的最后增加的效用程度或说可能极小或无限小的进一步增量”,即随着占有量的增加,欲望跟着下降,效用也随之减少。
杰文斯在效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交换理论,该理论是其所有经济理论中最为关键的部分。他在此给自己提出的主要任务是,确立交换法则和它适用的条件,进而解释自己的法则和流行的价值原理——供求论与劳动论的一致或者对立关系。杰文斯指出,在效用最大化与劳动的节约上,交换是一个如此关键的过程,以至于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经济学研究的仅仅是这一过程。效用源于商品,在恰当的时间以合适的数量为需要它的人所占有,而交换比别的一切方式都能够更多地得到效用。杰文斯提出了他的交换方程式:某个交换者用一种商品换取另外一种商品的时候,也总是比较这两者的最后效用来决定自己究竟愿意放弃多少商品来换取多少对方的商品。交换者总是要求交换的结果达到效用的最大化,所以达到此结果的条件是,这两种商品增量的交换比例刚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