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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地放到衣兜里。
出去的时候他把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又看了一遍,查找可以带走的对自己有特殊意义的东西。钢琴可以忽略,书也没什么用,但书架边上的一本吸引了他的目光——牛虻带着宽檐帽,锐利的眼睛盯着他,脸上的刀疤清晰可见。
陈纪衡拿起它,还记得当初孙建军问主人公为什么要离家出走,自己怎么说的?信仰?陈纪衡失笑,多傻的回答。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拎着行李包,把家钥匙放在门厅的小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陈纪衡走到孙建军家楼下,小翠正出来扔垃圾,楼上孙建军在喊:“翠姐,我的运动服放哪啦?帮我找一下。”
“好嘞好嘞。”小翠答应着倒完垃圾往回走,嘴里嘟囔,“学校就在S城,开车也就半个小时,真不知道带那么多东西干什么,麻烦死了……”
陈纪衡看着她急匆匆跑上楼,从树后走出来。沉吟片刻,终究没去找孙建军。他走到楼口,在一排排信箱中查看,然后把《牛虻》塞进3…2…1。
孙建军整整半个月都被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填满了,他憧憬着各种可能性,向许许多多狐朋狗友报喜,然后大家张罗开个PARTY,给他送行。
他没有请陈纪衡,那天说实话他也有点后怕,当时陈纪衡的反应,明显是要把他掐死。他觉得陈纪衡有点不正常,他不是害怕他或者厌弃他,只是认为在这么个欢乐的时刻请陈纪衡来,对谁都是一件尴尬的事。
他们玩得很HIGH,喇叭震天响,从敞开的窗户中无遮无挡地轰动整片天空。也喝酒了,啤酒红酒随便开。酒是孙父买的,他对儿子这一次的疯狂破天荒的支持。
小翠在大家醉醺醺的扭动中从外面走回来,手里拿着一摞报纸,把一本书递到孙建军眼前:“邮箱里有本书。”
还没等孙建军拿过来瞧仔细,被人一把抢走:“呦,《牛虻》,哈哈,文学名著,我靠你还读这种书啊。你认识字吗你?”
“这么旧了,也不是礼物啊。”
“谁跟你开玩笑吧。”
孙建军在喝得头脑混沌和一屋子吵吵嚷嚷中,隐隐觉得这本书很重要,连忙拿过来;口齿不清地道:“你…你们懂什么”瞪着醉眼瞧,画面都是双影,看不清,随手扔到一边,“来来来,再喝一个!”
这个PARTY一直闹到半夜,有人回家,有人没回,横七竖八地躺在厅里的地板上。
孙建军清晨口渴,好不容易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瞪瞪往外走,拿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一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心中清凉不少。一低头看见茶壶旁的书,牛虻冷眼瞧着他,带着一种深刻的冷峻。
孙建军陡然一惊,我靠,这书是陈纪衡的!他什么意思?孙建军慌忙放下茶碗,打开书翻看。没有任何异常,还是当初他看到的那一本。
“富家大少爷?……被人骗了就离家出走?”
“嗯。”
“有没有搞错,他傻吧?”
“可能是,嗯,信仰不同。”……
孙建军抖了一下,彻底清醒过来,他茫然地看看四周,只剩下一屋子混乱和几个人睡梦的鼾声。
他想,陈纪衡离家出走了。
27
27、十年之后 。。。
十年之后。
“不是说只有拉菲和勃艮第才可以称作好的红酒。品红酒和欣赏美人一样;不在于姓名;而在于品质本身。每个女人都有她美丽动人的一面;每种红酒也有它独特的滋味内涵;你得善于品鉴。”孙建军往酒杯里倒了一点红酒,眼睛却瞅着对面的女人。他的声音低沉柔和;像空气中散发的淡淡的酒香,有一种令人痴迷的气质。
女人的脸红了;不知是为了酒的醇厚,还是孙建军话中的意味深长。
孙建军对着灯光仔细观察一番红酒的色泽,然后轻轻嗅着杯口的酒香;啜饮一口,面颊微微起伏,用舌尖感受着酒的韵味。慢慢地道:“西班牙的桃乐丝,深宝石红,像血,所以也叫公牛血。气味很复杂,单宁如同丝绒般细腻柔软,有丰富的黑莓香气,回味悠长。你试一试?”
“哦,Lance。”女人凝视着孙建军,眼里有不加掩饰的崇拜。
对面的男人拥有一切女人向往的成功人士最优秀的品质,面容英俊、高贵沉稳、外加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优雅不俗的品味。女人喝了一口红酒,却几乎品尝不出滋味。
孙建军向旁一偏头,冲着女人身边的男秘书,谦逊地道:“我说的不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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