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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便也丧失了对于它们的兴趣。布拉西达斯③对一位把波斯波里斯城的生活同斯巴达的生活相比较的波斯总督说:“我知道你的故乡的幸福,你却不会知道我的故乡的快乐。”
文明人毫无怨声地带着他的枷锁,野蛮人则决不肯向枷锁低头,而且,他宁愿在风暴中享自由,不愿在安宁中受奴役;正如一匹被驯服了的马,耐心地忍受着鞭策和踢马刺,而一匹未驯服的马则一接近马缰辔就竖起鬣毛,用蹄击地,激烈地抗拒。所以,不应当根据被奴役的人民的堕落状态,而
①参看“图拉真颂赞”
,第55章。
②自然法学派的法学家们,特别是巴尔贝拉克所支持的普芬道夫,断言一个人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可以自愿地放弃他的自由。
自愿的奴役甚至出现于因战争权而产生的奴役之前。
读这段文字我们会注意到卢梭是多么激烈地攻击这种理论。
③布拉西达斯:纪元前5世纪,斯巴达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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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951
应当根据一切自由民族为抵抗压迫而作出的惊人事迹来判断人的天性是倾向奴役或反对奴役。我知道前一种人只是不断地夸耀他们在枷锁下所享受的和平和安宁,其实他们是把最。。。。。
悲惨的奴隶状态称为和平①。。。。。。。。。。。。
但是,当我看到后一种人宁肯牺牲快乐、安宁、财富、权力、甚至生命来保存他们这项唯一的财产——也就是丧失了这项财产的人那么藐视的财产——的时候;当我看到生来自由的一些野兽,因憎恨束缚向牢笼栏干撞坏了头的时候;当我看到成千成万的赤裸裸的野蛮人,鄙视欧洲人的淫逸生活,只为保存他们的独立自主而甘冒饥饿、炮火、刀剑和死亡的危险的时候,我感到讨论“自由”的问题,并不是奴隶们的事情。
至于父权,许多学者认为专制政治和整个社会都是由父权派生出来的,我们用不着援引洛克和锡得尼相反的论证②,
①见塔西佗:“历史”
,Ⅳ,17。
②十七世纪拥护君主专制制度的一些理论家曾力图把王权建立在天然的基础上;他们认为王权和父亲对子女的权力是同一种类的。在这些理论家中,我们应当特别提到:英国的费尔莫,著有“家长权或国王的天然权力”
(1680年)
;鲍胥爱,著有“圣经中的政治”
(1679—1709年)
;英国詹姆士二世党人拉穆赛,著有“关于政府的哲学研究”
(1719年)。
洛克曾把他的“政府论”的第一篇用作对费尔莫的反驳。我们还可以参看同书的第2篇,第7章,第71节。
阿尔哲农。锡得尼是英国的一个政治家,1682年被处死。
他曾著有“论政府”一书;该书是在他死后才出版的(1698年)
,于1702年译成法文。
卢梭在“论政治经济学”里,对主张君主专制的理论,作过更透彻的评论。在该书中,他提到过费尔莫的名字。我们可以在狄德罗为“百科全书”写的“政治权威”条目里(“狄德罗选集”
,人民古典丛书本,第2卷,第164页)看到更为简明的同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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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只须指明以下几点就够了:世界上没有比父权的温和与专制政治的残暴更相径庭的了①,因为父权的行使与其说是为了命令者的利益,毋宁说是为了服从者的利益。
依照自然法,父亲只是在他的子女还需要他的扶助的时候,他才是子女的主人。过了这个时期,他们便处于同等的地位了,子女完全脱离父亲而独立,对父亲只有尊敬的义务而没有服从的义务,因为报恩只是一种应尽的义务,而不是一种可以强求的权利。
因此,我们不能说文明社会是从父权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却应该说父权是从文明社会汲取了它的主要的力量。一个人只是在子女们聚居在他的周围的时候,才能被认为是这些子女的父亲。父亲的财产——他仅只是他的财产的真正主人——乃是保持其子女对他的从属关系的纽带。他可以根据每个子女是否经常遵从他的意志克尽孝道来决定每人所应继承的部分。至于臣民对于暴君,则不能期待任何类似的恩惠,因为臣民自身及其一切都属于暴君所有,或者至少暴君自己认为是如此,所以当暴